
韩国负责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特检组13日晚以涉嫌内乱罪要求法院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韩国检方为何提出死刑的量刑建议?尹锡悦最终是否会被法院判处死刑?

据新华社报道,韩国负责调查紧急戒严事件的特检组13日晚以涉嫌内乱罪要求法院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同案被告、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被要求判处无期徒刑。
1月13日,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后排上)在韩国首尔出席法院庭审。
尹锡悦案2月19日一审宣判
尹锡悦等8人涉嫌内乱罪一案结案庭审13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法庭重新开庭。尹锡悦方面的证据审查程序持续11个小时,随后检方发表意见陈述并提出量刑建议。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9日曾就此案召开结案庭审,但由于同案被告、前国防部长金龙显的辩护律师耗尽8个小时进行证据确认等程序,致使尹锡悦最终陈述及外界关注的检方量刑意见等程序未能进行,法庭遂宣布1月13日继续开庭进行结案庭审。
13日晚,检方在对量刑理由进行说明时表示,尹锡悦发动的紧急戒严是对韩国法治的极大破坏,是尹锡悦滥用总统职权进行的有组织的犯罪。法庭14日凌晨宣布,2月19日15时进行一审宣判。
检方解释为何要求判尹锡悦死刑
韩国《中央日报》1月13日报道,独检组认为,尹锡悦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企图破坏宪法。尹锡悦还以当时在野党的政府人士集体弹劾、预算削减等作为紧急戒严的依据,但特检组得出结论,尹锡悦在上任7个月后,就与亲信们一起长期策划了紧急戒严。
独检组检察官助理朴亿洙表示,“尽管存在着对全斗焕和卢泰愚势力进行惩戒的历史,他们却还是策划了内乱。为了不让悲剧的历史重复,需要比全斗焕、卢泰愚更加严厉的惩戒,这一点我们必须切实感受到,并且需要认真考虑再犯的可能性。”
根据韩国法律,针对内乱头目可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检方说,虽然国际上将韩国视为“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但死刑仍可用于量刑和宣判。被告犯罪手段恶劣、毫无悔意,应“从重处罚”,因此要求判处尹锡悦死刑。
报道称,当天开庭的417号刑事法庭正是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死刑的法庭。尹锡悦是以被告身份站上该法庭的第五位前任总统。
韩国曾发生震惊国内外的“双十二兵变”和“光州事件”。1979年12月12日,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夺取实权。次年5月,光州爆发民主化运动,遭军政府武力镇压,造成大量平民伤亡。1996年8月26日,首尔高等法院判处全斗焕死刑,1996年12月16日改判无期徒刑,而时任总统金泳三基于国家和解考量,于1997年12月对全斗焕实施特赦。
专家认为判死刑可能性不高
上海市朝鲜半岛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朝鲜半岛研究中心主任詹德斌表示,检方之所以作出“死刑”求刑,其中一大考虑或许是政治因素,内乱特别检察官是李在明上台后任命的,进步派对这次戒严持反感立场,政治性因素不可避免。其次,检方可能想通过最高量刑,警告后世不要再去冒险触发戒严。实际上,检方的求刑和法院最终判决之间仍存在距离,法院的决定可能不一定是死刑,真正产生实质影响的还是法院作出的判决。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教授、朝鲜韩国研究所副所长王箫轲分析称,韩国法院应该不会判处尹锡悦死刑,检方的求刑主要基于尹锡悦的强硬对抗态度。检方提出死刑量刑会进一步加剧韩国的政党对立和社会撕裂。国民力量党会动员保守舆论对执政党进行攻击,指控李在明政府进行司法迫害。
王箫轲认为,韩国这些年一直在去死刑化,恶劣的刑事犯罪都很少判处死刑,而且内乱案具有政治属性,在其他国家一般不会轻易判处死刑,此案还涉及韩国内不同政党间政治斗争,宣判死刑影响太大,会被质疑司法的独立性。
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朴大宪表示,尹锡悦的犯罪行为符合内乱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因他是实施内乱的首要分子,检方的量刑意见可以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无期监禁这三者中自由裁量。但是检方的量刑意见仅作为法院的判决参考,并不意味着判处尹锡悦死刑的概率增加。
朴大宪指出,检方和法院在考虑量刑时会参考全斗焕和卢泰愚案例。如果对比尹锡悦和全斗焕的内乱罪,全斗焕的案件中,除了内乱罪之外,还有属于重罪的军事叛乱罪、策划叛乱罪等。尹锡悦涉嫌的罪名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内乱罪,此外还涉及妨碍公务罪等。就两者的犯罪事实来看,全斗焕实施内乱罪时,伴随的暴动行为中涉及杀人行为。尹锡悦涉嫌的内乱罪,未发生流血冲突。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上观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