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发生后,郝利俊家属质疑医院医生擅自脱岗延误救治黄金时间,患者病危却未及时进行规范急救,诊疗过错和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4年12月19日,45岁男子郝利俊因胸痛前往呼和浩特永康医院就诊,医生在挂号13分钟后才到达诊疗室,诊疗过程中,郝利俊突然失去意识,心脏、呼吸骤停,最终离世。
郝利俊(右一、穿浅色裤子者)就诊时的视频截图
事件发生后,郝利俊家属质疑医院医生擅自脱岗延误救治黄金时间,患者病危却未及时进行规范急救,诊疗过错和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综合郝利俊家属讲述、现场监控视频以及回民区卫健委2025年7月1日给郝利俊家属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郝利俊就诊离世过程记载为:2024年12月19日12:15,郝利俊在工友陪同下到达永康医院,于12:19挂普通内科号。间隔13分钟后,临床内科医师张某于12:32到达诊室,在医生采集病史(尚未完成,仅采集少量病史)过程中,患者突然失去意识,经检查发现心脏、呼吸骤停,大动脉搏动消失,瞳孔散大。永康医院立即就地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吸氧等急救措施,并同时嘱咐患者陪同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患者最终于12:42不幸离世(系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所写死亡时间,120急救病历载明12:55宣布死亡)。
“郝利俊就诊时是在中午,如果永康医院不挂急诊牌子,不设急诊科室,那郝利俊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郝利俊家属说,事发时永康医院是有急救资质的,但郝利俊就诊过程中,尤其是病情加剧过程中,其并未对郝利俊进行及时救治。此外,永康医院的病历当中,急性心肌梗死明显是打印体,但其后面的“?”却明显与前面字体不同。
郝利俊家属说,郝利俊去世后,永康医院一方拒绝赔偿,回民区卫健委和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都曾介入调解,但因医院拒绝赔偿,调解最终未能成功。“为明确责任,医调委工作人员将医患双方代理人约到呼和浩特市方正司法鉴定中心,准备完成司法鉴定,鉴定中心专家认为医院存在医生脱岗和未使用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等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因为医院一方最终决定不配合进行鉴定,鉴定没能成功,医调委没有行政强制权力,调解最终不了了之。回民区卫健委组织的多次调解也未能成功。”
回民区卫健委在今年4月初向郝利俊家属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认为,“医患双方针对赔偿金额悬殊过大,未达成调解协议,属于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书写明,患方提出84万元赔偿要求,呼和浩特永康医院明确表示拒绝通过任何调解方式解决,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现场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事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卫健委多次调解,至今未达成协议。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涉事的永康医院,发现该医院急诊科室门处于紧锁状态。探访当天,郝利俊家属希望就赔偿事宜与医院沟通时,医院负责处理此事件的人士表示:“一分钱不出,该去哪告去哪告。”同时该人士问郝利俊家属:“(看病)为什么不去大医院?”
此后,记者以记者身份采访该人士,其并未对事发过程和后续调解过程进行回应,仅表示:“觉得有理就去起诉,不要骚扰我。”
针对此事件,回民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