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剧版有些不一样,说说《人世间》原著里的骆士宾_北京时间

和剧版有些不一样,说说《人世间》原著里的骆士宾

电视剧《人世间》自开播以来,一直都有着非常好的表现,几乎是零差评。但也有一些观众不太理解编剧对骆士宾这个人物的改编。

和剧版有些不一样,说说《人世间》原著里的骆士宾

电视剧《人世间》自开播以来,一直都有着非常好的表现,几乎是零差评。自30集以后,尽管它仍稳稳地守住了每晚黄金时段全频道播出的电视剧的收视冠军,但也有一些观众不太理解编剧对骆士宾这个人物的改编。

先说观点,笔者还是很能理解编剧为什么要这么改的。因为如果一味地按照原著来拍的话,周秉昆就太惨了。笔者以为大多数相信好人有好报的观众,也不愿意看到秉昆这么善良的一家人,最后落得那样一个结局。

剧版《人世间》中的骆士宾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相信在追这部剧的大家都已看得很清楚了,就不在这里多说了,那在原著中,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从哪儿说起呢?就从他与水自流、涂志强、郑娟和周秉昆的关系开始说起吧。

最早,骆士宾与水自流、涂志强都是一个叫 “九虎十三鹰”的流氓犯罪团伙中的成员。这个团伙的老大是水自流,骆士宾与涂志强都叫他“水哥”。

水自流与涂志强

后来,这个团伙被一网打尽了。

涂志强的父亲是木材厂的工人,为保护工友死在了电锯之下。涂志强也因此仅被劳教了三个月就放出来了。他从劳教所出来后,就接了父亲的班,进了木材厂,不再是无所事事的街头小混混,而成为一名青年工人。

不久,水自流与骆士宾也被放了出来,三人又凑到了一起。但水和骆仍属于是街头小混混。为什么涂志强还愿意和他们凑在一起?这就不能不提到,他和水之间存在着一种超越了好哥们的感情。

当时,郑娟是涂志强未过门的妻子,她和涂能走到一起,是因为她没得选。

郑娟原先是一个弃婴,当时在离周家所在的“光字片”不远的地方,有条比“光字片”还不如的太平胡同,她的养母,一个孤老太婆就住在这条胡同里,其生活之贫困可想而知。但这个老太太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她不仅从街上捡回了“好歹是条生命”的郑娟,还捡回了一个同样“好歹是条生命”的盲孩光明。然后很多年,她就靠着冷天卖糖葫芦、热天卖冰棍,拉扯着“一儿一女”,艰难地生活着。

郑娟

郑娟长大后,不忍看年迈的养母每天起早贪黑、走街串巷地去叫卖,便主动揽下了卖冰棍的工作。她年轻漂亮,在外面卖冰棍被几个小混混盯上了,是涂志强出手相助,郑娟才得以脱身。

涂志强对郑有救命之恩,再加上涂是木材厂的工人,有稳定的收入,嫁给这样的男人,起码能衣食无忧……

但一次水自流和骆士宾来涂志强家喝酒,骆士宾竟乘水、涂喝醉,强奸了郑娟,还弄折了郑两根肋骨。郑并没有选择报案。

没过多久,涂、水、骆又在外面喝酒,与人发生了打斗,打死了人,涂出于哥们义气,把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被判了死刑。这里交代一句,涂应该是隐约知道,郑娟被骆强暴了,所以他在临刑前,拜托水、骆在他死后要照顾好郑娟。

涂志强被枪毙后,郑娟成了“寡妇”,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水自流想为涂做点事,就要骆士宾和他一起,每月送给郑30元的生活费,但他知道郑娟恨他们,所以不好亲自出面,就找了周秉昆帮忙转送,同时再给秉昆5元的跑腿费。35元在当时来说,不是个小数。他们没有工作,这钱是哪来的?是做倒买倒卖“生意”赚的,那时候是计划经济,他们做的这种生意,肯定是不合法的。一开始,骆士宾并不十分情愿,但“水哥”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只好同意。

为什么找秉昆呢?因为他是涂志强的工友,在平时的工作中,涂对他也很照顾,在外人眼里,他们两人是朋友,而相信面相的水自流,认为他长得十分端正,就相信他的人品一定不错(这点,水还真没有看错)。

从这点可以看出,水自流之所以要帮助郑娟,是出于哥们义气,同时也是因为愧疚(他觉得涂志强是为他而死的)。

而对骆士宾来说,兄弟情、父子情在利益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他明知道涂志强是无辜的(致人死亡的那一下,其实是他干的),但是为了保住自己,他宁愿眼睁睁地看着兄弟为他去死,甚至装出一副很义气的样子,与水自流一起接济郑娟。

周秉昆在去送钱时,见郑娟一家可怜(这中间,自然也有他第一眼,就被郑娟的长相给惊艳到了的原因在里面,梁晓声对此,也做过一段精彩的描述),就没有要自己的5块钱跑腿费,而是把35元全都交给了郑娟(郑娟一开始在知道了这钱是水和涂送的后,自然是不想要的,还把秉昆给骂了出来,但她养母却追出来,把钱要了回去。不是她的养母贪财,而是他们一家太难了,这眼看又要多一张吃饭的嘴了)。

但不久,水自流和骆士宾就又因投机倒把而进了监狱。自然也就无法再接济郑娟一家了,而秉昆却因为自己已经爱上了郑娟,偷卖了家里祖传的一对翡翠镯子,才得以继续接济郑娟一家,最后历尽万难终于与郑娟走到了一起。

郑娟带着孩子、失明的弟弟,嫁给了秉昆,秉昆对郑娟带过来的孩子(周楠)视如己出,后来,两人又生了一个孩子周聪,一家四口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是却很幸福。

没想到,周楠十几岁的时候,骆士宾又回来了,准备要回儿子。

骆士宾出狱后,正赶上改革开放,生意做得很成功,应已身家过亿。但他在狱中被人打了,丧失了生育能力,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生儿子了。所以他想要回这个儿子。

但我们也当看到,骆士宾想要回儿子,也不全是亲情的觉醒,让他良心发现准备从此做个好父亲,而是他还另有一层更深层的算计。

因为虽然他现在风光无限,坐拥亿万家产,但这终究改变不了他不能再生儿子的事实,这是他的一大隐痛。人啊!越缺什么就越想什么,不管你已拥有了多少。且他知道秉昆的大哥秉义是省长的女婿,自己也当上了吉春市的常务副市长,如果他能要回了儿子,也就算是和秉义副市长攀上了亲戚,在他的认知里,以为这样会为他的生意带来好处。

这里还需再补充说明一点,水自流出狱后,并没有和骆士宾一起去南方,而是成为了一家书店的老板。骆在一次喝醉后,说出了当年那人并不是涂志强杀的,他才是真正的凶手。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结婚,守着一家小书店,独自一个人生活着。得知涂志强案的真相后,几乎崩溃了,从此就与骆分道扬镳了。他想给涂翻案,但苦于没有证据。为了报复骆,他开始下一盘很大的棋——他并没有和骆撕破脸,只为有朝一日能让骆受到惩罚。所以他不能让骆离开他的视线。

是故,当水自流知道骆士宾要抢回儿子的计划时,当然不希望骆人财两得的他,第一时间就提醒了秉昆,要他对骆加以防范,并向秉昆表明: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水自流深知骆士宾的阴毒,建议秉昆去走法律途径,但秉昆心中有顾虑,毕竟骆是周楠的生父,经济条件也比他要好很多,他没有信心能打赢官司,且他也更在意保护郑娟的名声。

骆士宾找到周楠,答应了送他出国留学。周楠动心了……

周秉昆发现周楠不见了,就去找了水自流,水自流给了他骆士宾的地址,于是,他便心急火燎地赶到了骆那里,质问他儿子的下落,骆则摆出了一副高高在上、对他十分轻蔑的态度。在骆的言语刺激下,两人发生了打斗,并双双从二楼坠了下来,骆被摔成重伤,三个月后就死了,秉昆则以“故意伤人”的罪名,被判了十二年刑……

这里笔者还想再分析一下,水自流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也并不是完全出于正义,他了解骆士宾,也了解周秉昆,他明知道,这个时候让善良、冲动、耿直的秉昆去见骆,两人肯定会打起来。大概率秉昆会把骆给暴揍一顿,而这正是他所乐见的,至于秉昆是否会因此事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他并不在意。所以有人说原著当中的水自流“义薄云天”,是没有看懂。

再说骆士宾成为植物人后,他的妻子曾珊成了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曾对骆其实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她嫁给他完全就是冲着他的钱。她当然不会有心帮他养儿子,骆死后,就主动放弃了和周家争夺周楠的抚养权,也没有再去追诉秉昆的“伤人至死”……

曾珊接手公司后,如鱼得水,既有大把的金钱可以继承,又有年轻的男人投怀送抱,简直快活到了极点。但她也有她的担心,怕原来跟骆一起创业的那些人合起伙来对付她。于是,就找了水自流来帮忙。

这事也正中水自流的下怀,开始用骆士宾公司的钱,来维持他自己书店的经营。

其实,骆士宾早就清楚曾珊嫁给他的目的不纯,原本是打算要回儿子,以后把家产都留给儿子,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布局,就成了植物人。然后又被水自流和曾珊联手,掏空了他的财产,这对骆来说,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再给大家说下水自流的结局。

水自流不能说是一个好人,但本质不坏,或者说是“善恶交织”吧,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善的一面要更多一点。他患了绝症,离世前希望秉昆能帮他照顾好书店。他说自己这一生,只做了一件没有争议的好事,那就是开了这家崇文书店,他最担心的是崇文书店会和自己一起消失。果然,在水去世后不久,曾珊就把书店改成了快餐店,生意红火,水自流的遗愿,终究还是落空了……

最后,笔者想再强调一下:我很喜欢梁晓声的这部作品,但也很理解王海鸰、王大鸥对原著的改编。我想梁晓声也应该是认可的吧。是以,在给原著打满分的同时,也会给这部剧打满分。

作者:木匠

和剧版有些不一样,说说《人世间》原著里的骆士宾

电视剧《人世间》自开播以来,一直都有着非常好的表现,几乎是零差评。但也有一些观众不太理解编剧对骆士宾这个人物的改编。

和剧版有些不一样,说说《人世间》原著里的骆士宾

电视剧《人世间》自开播以来,一直都有着非常好的表现,几乎是零差评。自30集以后,尽管它仍稳稳地守住了每晚黄金时段全频道播出的电视剧的收视冠军,但也有一些观众不太理解编剧对骆士宾这个人物的改编。

先说观点,笔者还是很能理解编剧为什么要这么改的。因为如果一味地按照原著来拍的话,周秉昆就太惨了。笔者以为大多数相信好人有好报的观众,也不愿意看到秉昆这么善良的一家人,最后落得那样一个结局。

剧版《人世间》中的骆士宾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相信在追这部剧的大家都已看得很清楚了,就不在这里多说了,那在原著中,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从哪儿说起呢?就从他与水自流、涂志强、郑娟和周秉昆的关系开始说起吧。

最早,骆士宾与水自流、涂志强都是一个叫 “九虎十三鹰”的流氓犯罪团伙中的成员。这个团伙的老大是水自流,骆士宾与涂志强都叫他“水哥”。

水自流与涂志强

后来,这个团伙被一网打尽了。

涂志强的父亲是木材厂的工人,为保护工友死在了电锯之下。涂志强也因此仅被劳教了三个月就放出来了。他从劳教所出来后,就接了父亲的班,进了木材厂,不再是无所事事的街头小混混,而成为一名青年工人。

不久,水自流与骆士宾也被放了出来,三人又凑到了一起。但水和骆仍属于是街头小混混。为什么涂志强还愿意和他们凑在一起?这就不能不提到,他和水之间存在着一种超越了好哥们的感情。

当时,郑娟是涂志强未过门的妻子,她和涂能走到一起,是因为她没得选。

郑娟原先是一个弃婴,当时在离周家所在的“光字片”不远的地方,有条比“光字片”还不如的太平胡同,她的养母,一个孤老太婆就住在这条胡同里,其生活之贫困可想而知。但这个老太太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她不仅从街上捡回了“好歹是条生命”的郑娟,还捡回了一个同样“好歹是条生命”的盲孩光明。然后很多年,她就靠着冷天卖糖葫芦、热天卖冰棍,拉扯着“一儿一女”,艰难地生活着。

郑娟

郑娟长大后,不忍看年迈的养母每天起早贪黑、走街串巷地去叫卖,便主动揽下了卖冰棍的工作。她年轻漂亮,在外面卖冰棍被几个小混混盯上了,是涂志强出手相助,郑娟才得以脱身。

涂志强对郑有救命之恩,再加上涂是木材厂的工人,有稳定的收入,嫁给这样的男人,起码能衣食无忧……

但一次水自流和骆士宾来涂志强家喝酒,骆士宾竟乘水、涂喝醉,强奸了郑娟,还弄折了郑两根肋骨。郑并没有选择报案。

没过多久,涂、水、骆又在外面喝酒,与人发生了打斗,打死了人,涂出于哥们义气,把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被判了死刑。这里交代一句,涂应该是隐约知道,郑娟被骆强暴了,所以他在临刑前,拜托水、骆在他死后要照顾好郑娟。

涂志强被枪毙后,郑娟成了“寡妇”,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水自流想为涂做点事,就要骆士宾和他一起,每月送给郑30元的生活费,但他知道郑娟恨他们,所以不好亲自出面,就找了周秉昆帮忙转送,同时再给秉昆5元的跑腿费。35元在当时来说,不是个小数。他们没有工作,这钱是哪来的?是做倒买倒卖“生意”赚的,那时候是计划经济,他们做的这种生意,肯定是不合法的。一开始,骆士宾并不十分情愿,但“水哥”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只好同意。

为什么找秉昆呢?因为他是涂志强的工友,在平时的工作中,涂对他也很照顾,在外人眼里,他们两人是朋友,而相信面相的水自流,认为他长得十分端正,就相信他的人品一定不错(这点,水还真没有看错)。

从这点可以看出,水自流之所以要帮助郑娟,是出于哥们义气,同时也是因为愧疚(他觉得涂志强是为他而死的)。

而对骆士宾来说,兄弟情、父子情在利益面前,都是不堪一击的。他明知道涂志强是无辜的(致人死亡的那一下,其实是他干的),但是为了保住自己,他宁愿眼睁睁地看着兄弟为他去死,甚至装出一副很义气的样子,与水自流一起接济郑娟。

周秉昆在去送钱时,见郑娟一家可怜(这中间,自然也有他第一眼,就被郑娟的长相给惊艳到了的原因在里面,梁晓声对此,也做过一段精彩的描述),就没有要自己的5块钱跑腿费,而是把35元全都交给了郑娟(郑娟一开始在知道了这钱是水和涂送的后,自然是不想要的,还把秉昆给骂了出来,但她养母却追出来,把钱要了回去。不是她的养母贪财,而是他们一家太难了,这眼看又要多一张吃饭的嘴了)。

但不久,水自流和骆士宾就又因投机倒把而进了监狱。自然也就无法再接济郑娟一家了,而秉昆却因为自己已经爱上了郑娟,偷卖了家里祖传的一对翡翠镯子,才得以继续接济郑娟一家,最后历尽万难终于与郑娟走到了一起。

郑娟带着孩子、失明的弟弟,嫁给了秉昆,秉昆对郑娟带过来的孩子(周楠)视如己出,后来,两人又生了一个孩子周聪,一家四口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是却很幸福。

没想到,周楠十几岁的时候,骆士宾又回来了,准备要回儿子。

骆士宾出狱后,正赶上改革开放,生意做得很成功,应已身家过亿。但他在狱中被人打了,丧失了生育能力,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生儿子了。所以他想要回这个儿子。

但我们也当看到,骆士宾想要回儿子,也不全是亲情的觉醒,让他良心发现准备从此做个好父亲,而是他还另有一层更深层的算计。

因为虽然他现在风光无限,坐拥亿万家产,但这终究改变不了他不能再生儿子的事实,这是他的一大隐痛。人啊!越缺什么就越想什么,不管你已拥有了多少。且他知道秉昆的大哥秉义是省长的女婿,自己也当上了吉春市的常务副市长,如果他能要回了儿子,也就算是和秉义副市长攀上了亲戚,在他的认知里,以为这样会为他的生意带来好处。

这里还需再补充说明一点,水自流出狱后,并没有和骆士宾一起去南方,而是成为了一家书店的老板。骆在一次喝醉后,说出了当年那人并不是涂志强杀的,他才是真正的凶手。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结婚,守着一家小书店,独自一个人生活着。得知涂志强案的真相后,几乎崩溃了,从此就与骆分道扬镳了。他想给涂翻案,但苦于没有证据。为了报复骆,他开始下一盘很大的棋——他并没有和骆撕破脸,只为有朝一日能让骆受到惩罚。所以他不能让骆离开他的视线。

是故,当水自流知道骆士宾要抢回儿子的计划时,当然不希望骆人财两得的他,第一时间就提醒了秉昆,要他对骆加以防范,并向秉昆表明: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水自流深知骆士宾的阴毒,建议秉昆去走法律途径,但秉昆心中有顾虑,毕竟骆是周楠的生父,经济条件也比他要好很多,他没有信心能打赢官司,且他也更在意保护郑娟的名声。

骆士宾找到周楠,答应了送他出国留学。周楠动心了……

周秉昆发现周楠不见了,就去找了水自流,水自流给了他骆士宾的地址,于是,他便心急火燎地赶到了骆那里,质问他儿子的下落,骆则摆出了一副高高在上、对他十分轻蔑的态度。在骆的言语刺激下,两人发生了打斗,并双双从二楼坠了下来,骆被摔成重伤,三个月后就死了,秉昆则以“故意伤人”的罪名,被判了十二年刑……

这里笔者还想再分析一下,水自流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也并不是完全出于正义,他了解骆士宾,也了解周秉昆,他明知道,这个时候让善良、冲动、耿直的秉昆去见骆,两人肯定会打起来。大概率秉昆会把骆给暴揍一顿,而这正是他所乐见的,至于秉昆是否会因此事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他并不在意。所以有人说原著当中的水自流“义薄云天”,是没有看懂。

再说骆士宾成为植物人后,他的妻子曾珊成了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曾对骆其实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她嫁给他完全就是冲着他的钱。她当然不会有心帮他养儿子,骆死后,就主动放弃了和周家争夺周楠的抚养权,也没有再去追诉秉昆的“伤人至死”……

曾珊接手公司后,如鱼得水,既有大把的金钱可以继承,又有年轻的男人投怀送抱,简直快活到了极点。但她也有她的担心,怕原来跟骆一起创业的那些人合起伙来对付她。于是,就找了水自流来帮忙。

这事也正中水自流的下怀,开始用骆士宾公司的钱,来维持他自己书店的经营。

其实,骆士宾早就清楚曾珊嫁给他的目的不纯,原本是打算要回儿子,以后把家产都留给儿子,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布局,就成了植物人。然后又被水自流和曾珊联手,掏空了他的财产,这对骆来说,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再给大家说下水自流的结局。

水自流不能说是一个好人,但本质不坏,或者说是“善恶交织”吧,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善的一面要更多一点。他患了绝症,离世前希望秉昆能帮他照顾好书店。他说自己这一生,只做了一件没有争议的好事,那就是开了这家崇文书店,他最担心的是崇文书店会和自己一起消失。果然,在水去世后不久,曾珊就把书店改成了快餐店,生意红火,水自流的遗愿,终究还是落空了……

最后,笔者想再强调一下:我很喜欢梁晓声的这部作品,但也很理解王海鸰、王大鸥对原著的改编。我想梁晓声也应该是认可的吧。是以,在给原著打满分的同时,也会给这部剧打满分。

作者: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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