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帮忙》法律讲堂:“高空坠物”砸伤“乱停车” 车损谁来赔?_北京时间

《律师帮帮忙》法律讲堂:“高空坠物”砸伤“乱停车” 车损谁来赔?

前几天,北京市现大风天气,多地因大风发生树木、墙体倒塌等情况,原本老旧小区就存在墙面风化、内部道路“乱停车”等问题,大风更引发了多起车辆被砸的情况。那么当“高空坠物”遇上“乱停车”,车损谁来赔?

《律师帮帮忙》法律讲堂:“高空坠物”砸伤“乱停车” 车损谁来赔?

前几天,北京市现大风天气,多地因大风发生树木、墙体倒塌等情况,原本老旧小区就存在墙面风化、内部道路“乱停车”等问题,大风更引发了多起车辆被砸的情况。那么当“高空坠物”遇上“乱停车”,车损谁来赔?

案例回顾

3月18日,北京出现大风天气,北京大部分地区阵风风力可达8至9级,局地风力达10级以上。下班回家的刘先生,开车进小区后发现车位已满,便将车随意停在了自家所住房屋的楼下。

第二天,照常起来上班的刘先生,刚走到自家车前,却发现天窗和后挡风玻璃被外墙脱落的墙砖砸破了。看着心爱的小轿车被砸得一塌糊涂,刘先生急忙打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并报了警。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后表示小区在保险公司投保过公众责任险,所以请作为业主的刘先生放心,并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对车辆进行定损。经保险公司勘查,确定车辆损失为6万元。

过了几天,刘先生再次与物业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的时候,却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表示,刘先生的车辆未停在小区划定停车位,且不能提交停车缴费的凭证,因此属于拒赔范围;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已经尽到日常的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保障义务,且提前帮业主投保公众责任险,不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刘先生陷入了不知如何维权的窘境,难道这样的损失要自己承担吗?物业就真的没有责任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获知案件的大致情况后,武杰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上有明确的约定,小区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公用设施部分,而发生脱落的外墙就在这个范畴。既然是公用设施,那么就是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本案中物业公司已经为业主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如果不是刘先生将车辆停在非停车位的位置, 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拒绝赔付。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刘先生本人都存在一定的过错,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武杰律师表示,对于刘先生的遭遇,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解决。

《律师帮帮忙》法律讲堂:“高空坠物”砸伤“乱停车” 车损谁来赔?

前几天,北京市现大风天气,多地因大风发生树木、墙体倒塌等情况,原本老旧小区就存在墙面风化、内部道路“乱停车”等问题,大风更引发了多起车辆被砸的情况。那么当“高空坠物”遇上“乱停车”,车损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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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北京市现大风天气,多地因大风发生树木、墙体倒塌等情况,原本老旧小区就存在墙面风化、内部道路“乱停车”等问题,大风更引发了多起车辆被砸的情况。那么当“高空坠物”遇上“乱停车”,车损谁来赔?

案例回顾

3月18日,北京出现大风天气,北京大部分地区阵风风力可达8至9级,局地风力达10级以上。下班回家的刘先生,开车进小区后发现车位已满,便将车随意停在了自家所住房屋的楼下。

第二天,照常起来上班的刘先生,刚走到自家车前,却发现天窗和后挡风玻璃被外墙脱落的墙砖砸破了。看着心爱的小轿车被砸得一塌糊涂,刘先生急忙打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并报了警。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后表示小区在保险公司投保过公众责任险,所以请作为业主的刘先生放心,并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对车辆进行定损。经保险公司勘查,确定车辆损失为6万元。

过了几天,刘先生再次与物业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的时候,却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表示,刘先生的车辆未停在小区划定停车位,且不能提交停车缴费的凭证,因此属于拒赔范围;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已经尽到日常的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保障义务,且提前帮业主投保公众责任险,不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刘先生陷入了不知如何维权的窘境,难道这样的损失要自己承担吗?物业就真的没有责任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获知案件的大致情况后,武杰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上有明确的约定,小区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公用设施部分,而发生脱落的外墙就在这个范畴。既然是公用设施,那么就是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本案中物业公司已经为业主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如果不是刘先生将车辆停在非停车位的位置, 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拒绝赔付。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刘先生本人都存在一定的过错,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武杰律师表示,对于刘先生的遭遇,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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