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帮忙》春节特别节目:房子的问题 没有小问题_北京时间

《律师帮帮忙》春节特别节目:房子的问题 没有小问题

家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所房子,但是,一所房子绝对是称为家的先决条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房子就是家的缩影。

《律师帮帮忙》春节特别节目:房子的问题 没有小问题

家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所房子,但是,一所房子绝对是称为家的先决条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房子就是家的缩影,然而对于家庭观念很重的中国人来说,有自己的房子就拥有了安身立命之所,是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了栖息之地。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的确有着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传统的居家观念,更是现代忙碌的都市生活中情感的寄托,是安全感、归属感的体现。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退房、换房还是修房

2004年,袁女士一家购买了一套期房,2006年房子装修好后,袁女士一家便搬进了新居。刚刚入住半年,袁女士就发现房屋出现裂缝,赶紧跟物业公司进行交涉,随后开发商为袁女士的房屋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称,楼板裂缝较多,实际承载力有所下降,要求补强。

出具鉴定报告之后,袁女士一家一直与开发商协商关于补强的问题,在此期间,开发商也找来了好几个加固单位,然而在协商的时候,袁女士要求维修后出具一份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而这些加固单位则明确表示自己只负责加固,不敢保证能拿到合格的检测报告。

无奈之下,袁女士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08年也就是袁女士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这一年,法院对袁女士的案件进行了判决,要求开发商给袁女士修复房屋,后经过双方协商,开发商同意袁女士的要求,愿意为袁女士更换房屋,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拿到法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后,袁女士去建委希望办理换房的手续,没想到遇到了阻碍。住建委称,袁女士与开发商属于私下达成的和解,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袁女士需要拿到法院出具的裁决书,如果法院不给出裁决,那么袁女士只得去开发商的上级单位对换房的事宜进行审批,拿到批文才能来住建委进行置换。

如今,当初原本要置换给袁女士的房屋,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袁女士为了这糟心的房子,前前后后折腾了十多年,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于是,在2016年的时候,袁女士萌生了卖房的念头,中介公司则明确表态,袁女士的房子是一套质量房,无法上市交易。

刚买的二手房竟然被查封 我该怎么办?

2018年12月份,徐先生一家人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2019年1月,徐先生顺利取得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就在徐先生一家人准备开开心心入住新房的时候,却收到了国土局及法院的电话。

原来,徐先生购买的这套刚刚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已经被法院查封。根据法院给徐先生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该套房屋的第一任主人由于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法院便将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然而,在查封之前,第一任房主已经将房屋过户给了第二任房主。随后,第二任房主又用该套房屋进行了抵押贷款,2018年12月,该套房屋又卖给了徐先生一家人,徐先生成为了该套房屋的第三任房主。

在该套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陪同办理各种手续,徐先生从来没想过自己本本分分花钱购买的房子能出问题。

开发商言而无信,我能起诉退房吗?

2016年底,谷先生和朋友考虑到父母养老的问题,就在离北京不远,交通比较便利的河北永清,购买了两套由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的房子。

在看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把房子描述的近乎完美,有60平米的花园还有一个120多平米带装修和卫生间的下跃,这些条件让谷先生心动,当即决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然而在2019年收房的时候,谷先生却发现开发商所承诺的60平米的花园以及精装修的带卫生间的下跃都并未实现。除此之外,谷先生经过多番调查还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每平米超过市场价5000元。

后续谷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的经理也以个人的名义,给谷先生写了退房承诺书,但是事情一直并未得到解决。

针对几位当事人的诸多困惑,专业律师将逐一进行解答。

1月22日14:10BTV科教《律师帮帮忙》,敬请关注。

《律师帮帮忙》春节特别节目:房子的问题 没有小问题

家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所房子,但是,一所房子绝对是称为家的先决条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房子就是家的缩影。

《律师帮帮忙》春节特别节目:房子的问题 没有小问题

家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所房子,但是,一所房子绝对是称为家的先决条件。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房子就是家的缩影,然而对于家庭观念很重的中国人来说,有自己的房子就拥有了安身立命之所,是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了栖息之地。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的确有着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传统的居家观念,更是现代忙碌的都市生活中情感的寄托,是安全感、归属感的体现。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退房、换房还是修房

2004年,袁女士一家购买了一套期房,2006年房子装修好后,袁女士一家便搬进了新居。刚刚入住半年,袁女士就发现房屋出现裂缝,赶紧跟物业公司进行交涉,随后开发商为袁女士的房屋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称,楼板裂缝较多,实际承载力有所下降,要求补强。

出具鉴定报告之后,袁女士一家一直与开发商协商关于补强的问题,在此期间,开发商也找来了好几个加固单位,然而在协商的时候,袁女士要求维修后出具一份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而这些加固单位则明确表示自己只负责加固,不敢保证能拿到合格的检测报告。

无奈之下,袁女士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08年也就是袁女士拿到房屋产权证的这一年,法院对袁女士的案件进行了判决,要求开发商给袁女士修复房屋,后经过双方协商,开发商同意袁女士的要求,愿意为袁女士更换房屋,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拿到法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后,袁女士去建委希望办理换房的手续,没想到遇到了阻碍。住建委称,袁女士与开发商属于私下达成的和解,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袁女士需要拿到法院出具的裁决书,如果法院不给出裁决,那么袁女士只得去开发商的上级单位对换房的事宜进行审批,拿到批文才能来住建委进行置换。

如今,当初原本要置换给袁女士的房屋,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袁女士为了这糟心的房子,前前后后折腾了十多年,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于是,在2016年的时候,袁女士萌生了卖房的念头,中介公司则明确表态,袁女士的房子是一套质量房,无法上市交易。

刚买的二手房竟然被查封 我该怎么办?

2018年12月份,徐先生一家人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2019年1月,徐先生顺利取得了该套房屋的房产证。就在徐先生一家人准备开开心心入住新房的时候,却收到了国土局及法院的电话。

原来,徐先生购买的这套刚刚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已经被法院查封。根据法院给徐先生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该套房屋的第一任主人由于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法院便将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然而,在查封之前,第一任房主已经将房屋过户给了第二任房主。随后,第二任房主又用该套房屋进行了抵押贷款,2018年12月,该套房屋又卖给了徐先生一家人,徐先生成为了该套房屋的第三任房主。

在该套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陪同办理各种手续,徐先生从来没想过自己本本分分花钱购买的房子能出问题。

开发商言而无信,我能起诉退房吗?

2016年底,谷先生和朋友考虑到父母养老的问题,就在离北京不远,交通比较便利的河北永清,购买了两套由永清荣恒房地产开发的房子。

在看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把房子描述的近乎完美,有60平米的花园还有一个120多平米带装修和卫生间的下跃,这些条件让谷先生心动,当即决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然而在2019年收房的时候,谷先生却发现开发商所承诺的60平米的花园以及精装修的带卫生间的下跃都并未实现。除此之外,谷先生经过多番调查还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每平米超过市场价5000元。

后续谷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的经理也以个人的名义,给谷先生写了退房承诺书,但是事情一直并未得到解决。

针对几位当事人的诸多困惑,专业律师将逐一进行解答。

1月22日14:10BTV科教《律师帮帮忙》,敬请关注。

北京时间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