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上化妆、吃东西,自以为潇洒惬意,殊不知危险如影随形。

近日,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举报,根据发布视频,有驾驶人在高速上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开方向盘,出现化妆、吃东西、随着音乐摆动双手等行为。高速交警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林某,责令其到场接受教育处罚,面对交警,林某辩解称“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警方依法对她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
高速上化妆、吃东西,自以为潇洒惬意,殊不知危险如影随形。那句“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是典型的认知错位。事故不会因为“你觉得”而绕道,只会因“你侥幸”而降临。近年来,因过度依赖所谓“智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所闻,教训惨痛。人不能只活在当下的感知里,不能只相信自己眼睛所见的片刻“平安”。真正的安全,来自对风险的提前识别和主动规避。
一个基本常识仍需要反复强调,智能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六个级别:L0应急辅助、L1部分驾驶辅助、L2组合驾驶辅助、L3有条件自动驾驶、L4高度自动驾驶、L5完全自动驾驶。目前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的车辆,所配备的均属于L2级及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也就是说,市面上所有标榜“智能驾驶”的系统,本质仍是辅助驾驶,远未达到自动驾驶。它们只能分担部分驾驶压力,却无法像人一样应对所有复杂、突发的交通场景。
正因如此,一旦驾驶者“放飞自我”,比如松开双手、放空大脑,危险便会悄然而至,甚至可能以生命为代价。同时,这种“大撒把”的背后,还隐藏着法律风险。一旦因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引发事故,驾驶人作为责任主体,就要承担对受害方的民事赔偿,面临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后果。法律面前,“智驾”不是免责金牌。
去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推进会,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近年来,多家车企已将“智驾”更名为“辅助驾驶”,这正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以人为本,智能向善”价值追求的实际践行。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无法重来。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克制与谨慎,应当传导到每一位驾驶者身上。“幸存者偏差”保不住命,侥幸心理换不来安全。人与技术的关系,一定是以人为主、技术为辅,人绝不能沦为技术的提线木偶。方向盘握在自己手里,命运才能真正握在自己手里。别让“大撒把”的潇洒,变成“刹不住”的悲剧。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