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被法人”维权_北京时间

只有给个人身份信息上好“安全锁”,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让无辜者不再因“被法人”埋单。

近期,媒体曝光了几起案例:贵州的张敏女士莫名其妙名下“被注册”了多家企业;山东烟台的孙平维权两年多,虽证实身份被冒用,却因公司债务纠纷无法撤销股东登记。
有道是注册公司容易,撤销登记麻烦。这些糟心事,带出一个真问题:当身份信息被“偷”去注册公司,作为“被法人”的无辜公民该如何维权?
这里的“被法人”,是指公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监事,进而被迫承担注册公司的债务、税务甚至刑事责任的新型身份侵权形式。这类侵权行为会让“被法人”无端背负法律与信用风险,而想要摆脱这一困境,维权之路相当艰难。
难在哪儿?一是“举证成本高”,有人为自证清白,被要求自费做笔迹鉴定,“明明是受害人,却要先埋单”。二是部门协同死结,存在“部门墙”。工商部门撤销登记需公安立案证明,而公安部门因异地取证难、时间久远等原因难以立案,致使受害者深陷“循环证明”的怪圈。三是“黑产链条隐蔽”。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证书”诱导受害者“刷脸”,一旦注册空壳公司,立即虚开发票,然后跑路,受害者往往要等到事发后才惊觉自身权益受损,然而早已错过取证窗口期。
破解维权难,必须让法治成为最坚实的靠山。一方面,“形式审查”不能成为推诿借口;另一方面,应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尤其是对于异地集中注册、在校生任法人等异常情形,监管部门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莫让受害者自证“被骗”。同时,结合近年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严峻态势,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冒名行为人的惩处力度,确保当事人不为“空壳公司”债务背锅。
除了筑牢制度救济的防线,技术防范与源头治理同样是关键抓手。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应升级实名认证功能,全面推广“音视频双录”模式,确保登记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监管部门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身份证丢失后异地注册”等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实现精准拦截。将协助造假的“黑中介”列入黑名单,提高违法成本。
公民自身也需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不要随便签字、刷脸,保护好个人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被法人”维权难,绝不仅仅是个体困境,更是对市场登记制度公信力的考验。只有给个人身份信息上好“安全锁”,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让无辜者不再因“被法人”埋单。
(来源:人民日报APP)

只有给个人身份信息上好“安全锁”,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让无辜者不再因“被法人”埋单。

近期,媒体曝光了几起案例:贵州的张敏女士莫名其妙名下“被注册”了多家企业;山东烟台的孙平维权两年多,虽证实身份被冒用,却因公司债务纠纷无法撤销股东登记。
有道是注册公司容易,撤销登记麻烦。这些糟心事,带出一个真问题:当身份信息被“偷”去注册公司,作为“被法人”的无辜公民该如何维权?
这里的“被法人”,是指公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监事,进而被迫承担注册公司的债务、税务甚至刑事责任的新型身份侵权形式。这类侵权行为会让“被法人”无端背负法律与信用风险,而想要摆脱这一困境,维权之路相当艰难。
难在哪儿?一是“举证成本高”,有人为自证清白,被要求自费做笔迹鉴定,“明明是受害人,却要先埋单”。二是部门协同死结,存在“部门墙”。工商部门撤销登记需公安立案证明,而公安部门因异地取证难、时间久远等原因难以立案,致使受害者深陷“循环证明”的怪圈。三是“黑产链条隐蔽”。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证书”诱导受害者“刷脸”,一旦注册空壳公司,立即虚开发票,然后跑路,受害者往往要等到事发后才惊觉自身权益受损,然而早已错过取证窗口期。
破解维权难,必须让法治成为最坚实的靠山。一方面,“形式审查”不能成为推诿借口;另一方面,应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尤其是对于异地集中注册、在校生任法人等异常情形,监管部门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莫让受害者自证“被骗”。同时,结合近年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严峻态势,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冒名行为人的惩处力度,确保当事人不为“空壳公司”债务背锅。
除了筑牢制度救济的防线,技术防范与源头治理同样是关键抓手。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应升级实名认证功能,全面推广“音视频双录”模式,确保登记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监管部门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身份证丢失后异地注册”等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实现精准拦截。将协助造假的“黑中介”列入黑名单,提高违法成本。
公民自身也需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不要随便签字、刷脸,保护好个人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被法人”维权难,绝不仅仅是个体困境,更是对市场登记制度公信力的考验。只有给个人身份信息上好“安全锁”,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让无辜者不再因“被法人”埋单。
(来源:人民日报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