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一大哥“治好了”紫薇的眼睛?网络直播“打赏”热该降降温了!_北京时间

“打赏”主播惹的祸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近几年来,粉丝为“打赏”主播花掉多年积蓄、甚至挪用公款走上违法犯罪的例子时常出现,这里可以给大家念几个新闻标题:比如“贫困生贷款十几万打赏女主播”、“亡夫打赏主播250多万元,妻子状告法庭要求退回”...

为求“打赏” 女主播模仿演员林心如上热搜
凡是看过网络直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所谓“直播打赏”,就是指观众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看到自己喜欢的主播或者内容时,可以通过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兑换成虚拟礼物,赠送给主播。直播平台会折算“打赏”礼物的价值,与主播分成,这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
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打赏”,每位主播都在直播间各显神通。最近,一位长相酷似知名演员林心如的女主播就想出了一个招儿,她在直播中表演电视剧《还珠格格》的剧情,模仿剧中林心如扮演的角色紫薇双目失明的桥段,并跟粉丝们说,只有给她刷火箭、嘉年华等虚拟礼物,才能治好她的眼睛。据了解,在该平台上,粉丝每送出一个虚拟火箭,就需要花费1428元人民币,结果还真有很多人给她送出“火箭”等礼物。
不得不说,不管从扮相、表情还是声音上来说,这位女主播模仿得确实有那么点意思,难怪她被很多网友称为“小林心如”,并因此成了近段时间炙手可热的网红。据报道,截至7月15号,她在直播平台上已经收获了635万个“赞”,以及277万名粉丝,相关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不过,这位“小林心如”走红之后,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网友质疑,在直播中进行这样的模仿秀,并因此获得金额不小的粉丝“打赏”,是否涉嫌侵权?对此,有律师表示,这位女主播模仿的对象是林心如所表演的形象,肖像权属于演员林心如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模仿活动中,如果对原表演者的形象有所贬损、歪曲,则可以认定为侵犯了表演者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林心如认为自己的艺术声誉受到了不良的影响,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林心如会不会告这位女主播侵权,目前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因为有利可图,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们都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让粉丝“打赏”刷礼物,模仿秀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手段罢了。
直播“打赏”背后的猫腻
除了搞模仿秀这样的才艺表演之外,前不久,央视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网络主播甚至会用一些虚假手段获取“打赏”,比如说找“托”、冒充粉丝、伪造流量数据等等,以此诱导不知情的网民跟风消费。
为了诱导粉丝“打赏”消费,这帮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当然了,并不是说所有的主播都是骗子,对于一些确实有才情的主播,粉丝为表达心意,适当的“打赏”也无可厚非。这里只是想提醒大伙儿,在观看网络直播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想想这位主播到底值不值得您“打赏”。即便要“打赏”,您也得量力而为,千万别为了“打赏”她们,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打赏”主播惹的祸
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近几年来,粉丝为“打赏”主播花掉多年积蓄、甚至挪用公款走上违法犯罪的例子时常出现,这里可以给大家念几个新闻标题:比如“贫困生贷款十几万打赏女主播”、“亡夫打赏主播250多万元,妻子状告法庭要求退回”、“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26万,一年多打赏主播2000万”等等等等。
可以说,这些报道每一篇都触目惊心,而类似这样的事儿还在不断上演。就在前不久,南京有一名男子也是“打赏”主播上了瘾,您猜怎么着?他居然偷了500多个井盖儿,只为了博美人一笑。
刚才说的这些都是成年人给主播“打赏”,大伙儿想想,成年人都未必有自制力,就更别说是未成年人了,相关案例更让人揪心。举个例子,据央视新闻报道,前段时间,江苏南通一名15岁的男孩将外公外婆积攒的8万元治病钱,全部“打赏”给了某网络平台主播,其中某一天的单笔充值金额就达到了一万元。
还有更夸张的,几个月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子,未成年人小刘自从初中二年级辍学在家后,一直沉迷于网络直播,在短短70天的时间里,他就将父母的158万元积蓄全部“打赏”给了一名主播,小刘一家因此把直播平台告上了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
齐抓共管,“打赏”乱象亟待系统整治!
这是闹上法庭最终退了钱的,但并不是每次“打赏”都有“后悔药”吃。为此,官方也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去年11月底,广电总局发布了一项通知,首次明确了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并细化了限制“打赏”的规则,超出限额就会暂停“打赏”功能;就在前几天,7月13号,文化和旅游部也公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经纪机构和主播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语言刺激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相关政策一再推出,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仍然可能会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比如说,有些未成年人会利用大人的身份证,绕开青少年模式,延续他们的“打赏”时间;还有一些直播平台,虽然嘴上说会加强审核、严厉打击主播诱导消费行为,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保不齐就会存在放水的情况。
对此,有专家表示,现在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背后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一些更加先进的技术,比如人脸识别、与身份证的比照等技术,目前还没有被普遍应用到这方面,未来或许可以逐步实现。另外,相关部门也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违规的企业和平台,让平台和主播们都知道,如果违规诱导用户消费“打赏”,将面临很高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或许只有这样,网络直播的“打赏”乱象才能够得到彻底遏制。

“打赏”主播惹的祸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近几年来,粉丝为“打赏”主播花掉多年积蓄、甚至挪用公款走上违法犯罪的例子时常出现,这里可以给大家念几个新闻标题:比如“贫困生贷款十几万打赏女主播”、“亡夫打赏主播250多万元,妻子状告法庭要求退回”...

为求“打赏” 女主播模仿演员林心如上热搜
凡是看过网络直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所谓“直播打赏”,就是指观众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看到自己喜欢的主播或者内容时,可以通过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兑换成虚拟礼物,赠送给主播。直播平台会折算“打赏”礼物的价值,与主播分成,这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
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打赏”,每位主播都在直播间各显神通。最近,一位长相酷似知名演员林心如的女主播就想出了一个招儿,她在直播中表演电视剧《还珠格格》的剧情,模仿剧中林心如扮演的角色紫薇双目失明的桥段,并跟粉丝们说,只有给她刷火箭、嘉年华等虚拟礼物,才能治好她的眼睛。据了解,在该平台上,粉丝每送出一个虚拟火箭,就需要花费1428元人民币,结果还真有很多人给她送出“火箭”等礼物。
不得不说,不管从扮相、表情还是声音上来说,这位女主播模仿得确实有那么点意思,难怪她被很多网友称为“小林心如”,并因此成了近段时间炙手可热的网红。据报道,截至7月15号,她在直播平台上已经收获了635万个“赞”,以及277万名粉丝,相关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不过,这位“小林心如”走红之后,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网友质疑,在直播中进行这样的模仿秀,并因此获得金额不小的粉丝“打赏”,是否涉嫌侵权?对此,有律师表示,这位女主播模仿的对象是林心如所表演的形象,肖像权属于演员林心如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模仿活动中,如果对原表演者的形象有所贬损、歪曲,则可以认定为侵犯了表演者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林心如认为自己的艺术声誉受到了不良的影响,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林心如会不会告这位女主播侵权,目前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因为有利可图,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们都会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让粉丝“打赏”刷礼物,模仿秀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手段罢了。
直播“打赏”背后的猫腻
除了搞模仿秀这样的才艺表演之外,前不久,央视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网络主播甚至会用一些虚假手段获取“打赏”,比如说找“托”、冒充粉丝、伪造流量数据等等,以此诱导不知情的网民跟风消费。
为了诱导粉丝“打赏”消费,这帮人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当然了,并不是说所有的主播都是骗子,对于一些确实有才情的主播,粉丝为表达心意,适当的“打赏”也无可厚非。这里只是想提醒大伙儿,在观看网络直播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想想这位主播到底值不值得您“打赏”。即便要“打赏”,您也得量力而为,千万别为了“打赏”她们,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打赏”主播惹的祸
搜索相关新闻可以发现,近几年来,粉丝为“打赏”主播花掉多年积蓄、甚至挪用公款走上违法犯罪的例子时常出现,这里可以给大家念几个新闻标题:比如“贫困生贷款十几万打赏女主播”、“亡夫打赏主播250多万元,妻子状告法庭要求退回”、“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26万,一年多打赏主播2000万”等等等等。
可以说,这些报道每一篇都触目惊心,而类似这样的事儿还在不断上演。就在前不久,南京有一名男子也是“打赏”主播上了瘾,您猜怎么着?他居然偷了500多个井盖儿,只为了博美人一笑。
刚才说的这些都是成年人给主播“打赏”,大伙儿想想,成年人都未必有自制力,就更别说是未成年人了,相关案例更让人揪心。举个例子,据央视新闻报道,前段时间,江苏南通一名15岁的男孩将外公外婆积攒的8万元治病钱,全部“打赏”给了某网络平台主播,其中某一天的单笔充值金额就达到了一万元。
还有更夸张的,几个月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子,未成年人小刘自从初中二年级辍学在家后,一直沉迷于网络直播,在短短70天的时间里,他就将父母的158万元积蓄全部“打赏”给了一名主播,小刘一家因此把直播平台告上了法庭。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
齐抓共管,“打赏”乱象亟待系统整治!
这是闹上法庭最终退了钱的,但并不是每次“打赏”都有“后悔药”吃。为此,官方也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去年11月底,广电总局发布了一项通知,首次明确了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并细化了限制“打赏”的规则,超出限额就会暂停“打赏”功能;就在前几天,7月13号,文化和旅游部也公布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经纪机构和主播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语言刺激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相关政策一再推出,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仍然可能会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比如说,有些未成年人会利用大人的身份证,绕开青少年模式,延续他们的“打赏”时间;还有一些直播平台,虽然嘴上说会加强审核、严厉打击主播诱导消费行为,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保不齐就会存在放水的情况。
对此,有专家表示,现在部分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背后有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一些更加先进的技术,比如人脸识别、与身份证的比照等技术,目前还没有被普遍应用到这方面,未来或许可以逐步实现。另外,相关部门也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违规的企业和平台,让平台和主播们都知道,如果违规诱导用户消费“打赏”,将面临很高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或许只有这样,网络直播的“打赏”乱象才能够得到彻底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