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七市”首次协同立法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_北京时间

“三省七市”首次协同立法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6年3月1日起,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及陕西汉中、商洛、安康等“三省七市”将正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

“三省七市”首次协同立法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6年3月1日起,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及陕西汉中、商洛、安康等“三省七市”将正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作为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区首次跨省协同立法成果,《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当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中线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迈向全域共治的法治化新阶段。

记者从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决定于2025年11月27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批准,同年12月8日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

南水北调工程是破解我国水资源“北缺南丰”分布格局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被誉为“国之大事、世纪工程、民心工程”。

据统计,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11年来,累计向北方调水超845亿立方米。其中,中线一期工程调水量突破750亿立方米,覆盖人口近1.18亿,“一渠通南北,清泉润万家”的民生效益持续彰显。作为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湖北、河南、陕西三省沿线地区始终牢记嘱托,严守“三个安全”底线,不断夯实国之重器的生命线作用。在此过程中,跨区域保护体系不完善、执法协同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亟需通过法治手段破解。

法治保障的迫切需求得到各方响应。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在湖北代表团开放团组活动上表示,湖北将打造先行示范的生态支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大文章,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蒋云钟则建议启动《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修订,适配工程运行管理新形势。

在此背景下,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此次协同立法,组织专家开展多轮调研座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源地保护实际,与安康、南阳等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最终形成涵盖26条具体内容的共同保护决定。决定内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共建、跨区域应急演练联合开展等核心任务,通过统一界定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原则、范围、目标任务,建立起规划统筹、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应急协同、生态共建、战略合作的法治化协作机制。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十堰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副主任李文财告诉记者,“三省七市”协同立法,不仅填补了南水北调水源区跨区域保护的法治空白,更实现了保护机制从分散治理向全域协同的系统性转变,对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推动水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具有里程碑意义。(十堰融媒记者 姚峰 朱江)

“三省七市”首次协同立法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6年3月1日起,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及陕西汉中、商洛、安康等“三省七市”将正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

“三省七市”首次协同立法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6年3月1日起,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及陕西汉中、商洛、安康等“三省七市”将正式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作为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区首次跨省协同立法成果,《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当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中线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迈向全域共治的法治化新阶段。

记者从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决定于2025年11月27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批准,同年12月8日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

南水北调工程是破解我国水资源“北缺南丰”分布格局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被誉为“国之大事、世纪工程、民心工程”。

据统计,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11年来,累计向北方调水超845亿立方米。其中,中线一期工程调水量突破750亿立方米,覆盖人口近1.18亿,“一渠通南北,清泉润万家”的民生效益持续彰显。作为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湖北、河南、陕西三省沿线地区始终牢记嘱托,严守“三个安全”底线,不断夯实国之重器的生命线作用。在此过程中,跨区域保护体系不完善、执法协同不足等问题逐步显现,亟需通过法治手段破解。

法治保障的迫切需求得到各方响应。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在湖北代表团开放团组活动上表示,湖北将打造先行示范的生态支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大文章,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蒋云钟则建议启动《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修订,适配工程运行管理新形势。

在此背景下,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此次协同立法,组织专家开展多轮调研座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源地保护实际,与安康、南阳等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最终形成涵盖26条具体内容的共同保护决定。决定内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共建、跨区域应急演练联合开展等核心任务,通过统一界定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原则、范围、目标任务,建立起规划统筹、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应急协同、生态共建、战略合作的法治化协作机制。

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十堰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副主任李文财告诉记者,“三省七市”协同立法,不仅填补了南水北调水源区跨区域保护的法治空白,更实现了保护机制从分散治理向全域协同的系统性转变,对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推动水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具有里程碑意义。(十堰融媒记者 姚峰 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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