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出台重磅新政,全面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记者 白雪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日,北京市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政策旨在精准破解长期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不能转、不好转、不会转、不愿转、不敢转”五大痛点,通过一系列突破性、全链条的改革举措,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措施》共包含5大板块18条具体举措,体系完整,针对性强,是近年来首都地区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出台的一份纲领性、综合性政策文件。
强化源头供给,让“好成果”能转化
政策从科研源头入手,着力解决科研与产业“两张皮”问题。要求高校将重点科技平台产出的可转化成果统一纳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并将成果在京津冀的转化成效作为科研平台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引导科研立项从源头关注产业化前景。同时,构建“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的闭环创新生态,鼓励通过校企联合基金、“揭榜挂帅”等方式直面产业需求,并将校企共有专利视同已转化成果。
为提升专利质量,《措施》明确规定,在各类考核评价中,不得将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作为指标,彻底破除“唯数量论”,并建立专利申请前产业化前景评估制度,树立“转化应用为重”的鲜明导向。
深化制度创新,为转化“松绑减负”
针对“不能转、不敢转”的制度性障碍,《措施》提出了突破性解决方案。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赋予高校自主决策权,可自主决定将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并重点推广“先赋权后行权”模式,允许科研团队先凭成果使用权创办企业,待企业成熟后再办理入股手续,极大加快了成果落地速度。北京理工大学团队采用此模式,公司成立仅1个月即获千万级融资。
在收益分配上,政策激励力度空前,明确高校可将成果作价投资形成股权的不低于70%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并支持团队回购学校股权。清华大学以唐杰团队成果成立“智谱华章”公司,学校将70%股权奖励给团队,便是成功例证。
市教委副主任张耀天表示:“我们会督导学校落实给予成果转化团队不低于70%的股权或收益分配底线,以及技术经理人的现金或股权激励,大力推广清华大学股权激励,北京理工大学先赋权后行权等模式,让科研人员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名利双收。”
尤为关键的是,政策健全了尽职免责机制,为高校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只要是依法依规开展转化工作,即便收益未达预期,项目孵化失败,相关人员也会予以免责。”张耀天说。
建优服务平台,让转化“专业高效”
针对“不会转、不好转”的服务短板,政策着力打造专业化支撑体系。将高标准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北京),建立“一高校一团队、一院系一小组、一教授一专员”的精准服务体系,并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全链条服务。目前,海淀人工智能、房山绿色能源两个分中心已实体化运行。
同时,政策要求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职称专门序列,并将转化成效纳入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破解转化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瓶颈。政策还推动大学科技园回归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核心定位,支持“二级机构+运营公司”等创新运营模式。
建强人才队伍,夯实转化根基
人才是转化的关键。《措施》聚焦三大群体精准施策。一是加快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培养,推动科技商学院建设,探索“技术转移+”双学位研究生培养,北京理工大学已率先开展技术转移研究生培养。二是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保障其在岗、离岗创业期间的合法权益,并支持高校对教师利用过往职务成果创办的企业进行合规性梳理,卸下历史包袱。三是鼓励师生共创,将学生参与成果转化、自主创业纳入综合评价,并鼓励高校将师生共创项目视为授予学位的实践成果。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政策打通“最后一公里”,《措施》从组织、协同、考核三方面强化保障。要求高校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机制,明确由同一位校领导统筹科研与转化工作,并设立“政策服务专员”。健全校地企协同机制,依托市级产业专班建立常态化对接渠道。更重要的是,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北京高校党建评价和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并在“双一流”建设中作为资源配置重要依据,形成强有力的“指挥棒”效应。
此次《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出台,是对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一次深度改革和全面赋能,标志着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入一个政策环境更优、激励力度更大、服务支撑更全的新阶段。政策落地实施后,有望充分释放首都高校的巨大创新潜力,推动更多科研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为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