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_北京时间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它承载着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与期待。然而,对于广东清远的一位购房者来说,一次看似平常的购房经历,却变成了一场挥之不去的 “噩梦”。

案例回顾

2022 年 1 月,这位购房者经过多方挑选,最终以 88 万元的价格在清远佛冈购买了一套心仪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套房子存在问题。同年 9 月,购房者满心欢喜地搬入了新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平静的生活在 2023 年 12 月被彻底打破。

原来,在一次与邻居的聊天中无意获知,自己购买的房子中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原房主的前妻曾在 2018 年于该房屋内服毒自杀。

听到这个消息后,购房者顿时感觉如遭雷击,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他和家人随后向原房主求证,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一事实让他们难以接受,心理压力骤增,尤其是购房者,随后竟产生了严重的睡眠障碍,经医院确诊后,不得不接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和家人实在无法继续在这所房子里生活下去,于是他们选择搬离了该房屋,并将原房主诉至法院。

近日,广东清远佛冈法院审理了该案件,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房主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全额购房款和赔偿原告在购买案涉房屋时产生的相应费用。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88万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绝非小数目,往往是一个家庭多年积蓄倾囊而出,承载着对未来安稳生活的美好期许。买到凶宅,心理上的膈应自是不必说,居住其中难免笼罩于恐惧、压抑氛围。再者,房产交易秉持公平、诚信原则,购房者在购房时有权知晓房屋完整信息,包括此类可能严重影响居住体验与房屋价值的过往。隐瞒房屋实情,售房者无疑打破这种信任平衡,购房者诉求退房退款,于情于理都站得住脚。

反观售房者,其实或多或少的心存侥幸。在信息披露环节含糊其辞,利用购房者前期难以深入调查之机,促成交易。他们考量多是经济利益,害怕凶宅 “标签” 一旦明示,房屋贬值难售。当前,我国法律虽未对 “凶宅” 有明确统一界定,但依《民法典》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中关于知情权保障条款,售房者有义务主动告知房屋特殊情况。若故意隐瞒,致购房者在错误认知下订立合同,购房者有权以欺诈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要求退房退款,售房者还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8万买到凶宅的案件,不只是简单的金钱纠葛,背后是市场交易诚信基石、民众居住权益守护、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碰撞融合。唯有各方协同发力,补短板、明规则,才能让房产交易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民众购房安心、放心。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88万买房入住后发现是“凶宅”,法院判了!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它承载着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与期待。然而,对于广东清远的一位购房者来说,一次看似平常的购房经历,却变成了一场挥之不去的 “噩梦”。

案例回顾

2022 年 1 月,这位购房者经过多方挑选,最终以 88 万元的价格在清远佛冈购买了一套心仪的房屋。在交易过程中,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套房子存在问题。同年 9 月,购房者满心欢喜地搬入了新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平静的生活在 2023 年 12 月被彻底打破。

原来,在一次与邻居的聊天中无意获知,自己购买的房子中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原房主的前妻曾在 2018 年于该房屋内服毒自杀。

听到这个消息后,购房者顿时感觉如遭雷击,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他和家人随后向原房主求证,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一事实让他们难以接受,心理压力骤增,尤其是购房者,随后竟产生了严重的睡眠障碍,经医院确诊后,不得不接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和家人实在无法继续在这所房子里生活下去,于是他们选择搬离了该房屋,并将原房主诉至法院。

近日,广东清远佛冈法院审理了该案件,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房主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全额购房款和赔偿原告在购买案涉房屋时产生的相应费用。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88万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绝非小数目,往往是一个家庭多年积蓄倾囊而出,承载着对未来安稳生活的美好期许。买到凶宅,心理上的膈应自是不必说,居住其中难免笼罩于恐惧、压抑氛围。再者,房产交易秉持公平、诚信原则,购房者在购房时有权知晓房屋完整信息,包括此类可能严重影响居住体验与房屋价值的过往。隐瞒房屋实情,售房者无疑打破这种信任平衡,购房者诉求退房退款,于情于理都站得住脚。

反观售房者,其实或多或少的心存侥幸。在信息披露环节含糊其辞,利用购房者前期难以深入调查之机,促成交易。他们考量多是经济利益,害怕凶宅 “标签” 一旦明示,房屋贬值难售。当前,我国法律虽未对 “凶宅” 有明确统一界定,但依《民法典》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中关于知情权保障条款,售房者有义务主动告知房屋特殊情况。若故意隐瞒,致购房者在错误认知下订立合同,购房者有权以欺诈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要求退房退款,售房者还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8万买到凶宅的案件,不只是简单的金钱纠葛,背后是市场交易诚信基石、民众居住权益守护、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碰撞融合。唯有各方协同发力,补短板、明规则,才能让房产交易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民众购房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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