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明日启动_北京时间

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明日启动

​4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明日启动

4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7月14日起,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将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据了解,本年度申报分5个阶段,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具体时间安排为:申报阶段(4月17日8时至5月16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7日至6月5日,共计20个自然日);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6日8时至6月13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4日至7月13日,共计30个自然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4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在积分落户过程中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失信记录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月16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了解今年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准确填报、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此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通告原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5〕2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5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 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4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来源:新京报、北京市人社局官网

编辑:和晓丹

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明日启动

​4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明日启动

4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7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7月14日起,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将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据了解,本年度申报分5个阶段,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具体时间安排为:申报阶段(4月17日8时至5月16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7日至6月5日,共计20个自然日);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6日8时至6月13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4日至7月13日,共计30个自然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4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在积分落户过程中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失信记录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月16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查询了解今年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准确填报、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自有住所信息、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等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行填报。

此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通告原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5〕2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现就2025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5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 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4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5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

来源:新京报、北京市人社局官网

编辑:和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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