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支持政策,2026年度申报开启——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怀科管发〔2025〕10号),特制定2026年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度申报指南
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怀科管发〔2025〕10号),特制定2026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登记、注册在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开展、服务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
2.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已设立科研基地或布局设施平台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
3.登记、注册在怀柔区、密云区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单位须在怀柔区、密云区实体经营。
3.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本措施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对于同一事项同时满足本措施不同款项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4.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资金须用于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5.申报单位应配合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按约定实施。
6.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有权将资金收回。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9日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附件1-18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对应条款申报书,并在线上申报系统上传;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3.指南中无特殊说明的,支持周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点击“项目申报”-“怀柔区”,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申请多项资金的,按照对应条款,分别提供申请材料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附件:
1.支持关键技术研发攻关申报指南
2.支持先进工艺技术研发攻关申报指南
3.支持测试、验证、评价等公共技术服务申报指南
4.鼓励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申报指南
5.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指南
6.支持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申报指南
7.鼓励提供硬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培育服务申报指南
8.鼓励成立产业促进组织、开展产业促进活动申报指南
9.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申报指南
10.鼓励为设施平台提供服务申报指南
11.促进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申报指南
12.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申报指南
13.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并购重组申报指南
14.支持企业深耕优势产品申报指南
15.支持企业数字化技术赋能申报指南
16.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应用评价申报指南
17.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自主创新协同申报指南
18.支持建设专利“先使用后付费”应用示范场景申报指南
落实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支持政策,2026年度申报开启——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怀科管发〔2025〕10号),特制定2026年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年度申报指南
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怀科管发〔2025〕10号),特制定2026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登记、注册在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开展、服务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及相关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
2.怀柔科学城范围内已设立科研基地或布局设施平台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
3.登记、注册在怀柔区、密云区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单位须在怀柔区、密云区实体经营。
3.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本措施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对于同一事项同时满足本措施不同款项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4.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资金须用于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5.申报单位应配合北京怀柔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按约定实施。
6.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有权将资金收回。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9日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附件1-18申报指南要求填写对应条款申报书,并在线上申报系统上传;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3.指南中无特殊说明的,支持周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点击“项目申报”-“怀柔区”,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申请多项资金的,按照对应条款,分别提供申请材料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附件:
1.支持关键技术研发攻关申报指南
2.支持先进工艺技术研发攻关申报指南
3.支持测试、验证、评价等公共技术服务申报指南
4.鼓励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申报指南
5.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指南
6.支持硬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申报指南
7.鼓励提供硬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培育服务申报指南
8.鼓励成立产业促进组织、开展产业促进活动申报指南
9.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申报指南
10.鼓励为设施平台提供服务申报指南
11.促进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申报指南
12.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申报指南
13.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并购重组申报指南
14.支持企业深耕优势产品申报指南
15.支持企业数字化技术赋能申报指南
16.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应用评价申报指南
17.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自主创新协同申报指南
18.支持建设专利“先使用后付费”应用示范场景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