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兰律师说道,在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南方
近日,一婚礼主持在论坛上发了一份新人的婚前协议书,并配文说“我主持婚礼好多年了,婚前协议也见过不少,但这份让我震惊了!”立即引发热议。
协议里,新娘方列出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且条条扎心。
其中主要条款有:
1. 男方婚前所有个人财产婚后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男方的婚后财产全由女方分配处置,包括零花钱的数额及所有经济活动
3. “双方结婚后,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4. 婚后男方从父母方受赠、继承等方式得到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
5. 一旦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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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协议出来后,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这条约,李鸿章都不敢签

但也有网友表示:

那么关于婚前协议,你了解多少呢?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协议中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吗?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
婚前协议,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婚前协议内容一般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梅兰律师说道,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婚前协议的概念进行明确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其约定的财产范围和内容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即有效,一般无需经过公证。

因此在上述协议中,“男方婚前所有个人财产婚后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男方从父母方受赠、继承等方式得到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只要不违背婚姻法及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一致认可该条款,并签署该协议即有效。
2、婚前协议中是否也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吗?
李梅兰律师说道,在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其次,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最高院司法解释也有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进行裁判,而并非男女一方所能决定的。
再次,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不但是父或母一方的权利,同理也是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是未成年子女与父或母一方享有的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如果一方的探视严重影响到了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中止探望的。

那协议中,引起网友争议点较大的“一旦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并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条款是否合理呢?
李梅兰律师解释道,首先依据目前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以离婚为前提条件,进而对身份关系、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问题所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在未经离婚登记机关备案,或司法确认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不产生约束力。那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离婚的前提下方才生效,否则不生效。
其次,在《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明确规定,且仅限定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形,并无除外规定。如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其中男方并不符合该法定条件,且亦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该赔偿款项的,那么女方依次要求索赔的主张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后,对于“净身出户”的约定,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在无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法定索赔的情形下,大都会认为“净身出户”条款不具有合理性,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