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未入住水龙头爆裂漏水,楼下损失谁担责?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漏水问题常常引发纠纷,可房屋还未入住就出现水龙头爆裂,导致楼下遭受重大损失,这样的情况下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例回顾
近期,一起房屋未入住水龙头爆裂漏水致楼下 9 万多元损失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小玲为湘潭市岳塘区某小区9楼业主,马某为其楼上业主。2020年5月6日,开发商将房产交付给马某,并办理了相关交付手续,与马某签订了《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门窗翅裂、五金件保修期为1年”。

2021年9月16日,因马某房屋内卫水龙头接口处断裂,且厨房、阳台等处的地漏及内卫外卫下水道被堵塞,导致排水不畅,积水向下渗入至小玲家,造成小玲家财产遭受损失。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小玲遂将马某、开发商公司诉至法院。

法庭上,马某表示,水龙头爆裂是造成本案漏水损失的直接原因,而水龙头是开发商公司开发建设时安装的。马某申请对该水龙头的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涉案断裂的聚丙烯水龙头所用材料的灰分含量过高,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要求。过高的灰分含量会降低塑料水嘴主体的力学性能,使得材料在同等应力作用下易发生破损,与水龙头在进水处的螺纹根部发生断裂有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关于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开发商不能就此来免除其提供不合格产品而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
本案是由于水龙头质量不合格继而发生断裂漏水,这是造成小玲房屋财产损失的直接原因。开发商未能举证证明水龙头断裂是由于马某人为造成的,故开发商公司在本次纠纷中应承担主要责任。马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之后虽然一直未入住,但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管理。由于其未尽注意义务,以至于在水龙头断裂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进行处理并制止损害发生,致使房屋渗水到楼下房屋,造成楼下业主的装修及家具等财产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认定开发商对此次损失承担80%的责任,马某承担20%的责任。经核算,小玲室内财产损失、鉴定费等损失合计96430.71元。法院遂判决开发商赔偿小玲损失77144.56元,被告马某赔偿小玲损失19286.15元。
律师点评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无论是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在购买房屋后,应及时对房屋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对于开发商来说,应加强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质量符合标准。在交房时,应向业主提供详细的房屋质量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承诺,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
同时也希望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的巡查和维修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小区内的各种问题。在接到业主的报修后,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律师提醒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仔细检查房屋及其设施的质量,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短期内不入住,切记要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