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_北京时间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在这个充满爱心与温暖的时代,宠物领养本应是一场人与动物相互陪伴的美好开端。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却打着 “免费领养” 的幌子,精心设计出 “猫贷” 套路,让许多怀揣爱心的人士陷入困境,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案例回顾

“免费领养猫咪啦!只需一个小手续,就能带小可爱回家。” 这样的宣传语常常出现在网络角落或街边小广告上,吸引着爱猫人士的目光。

小张是一位刚毕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独自居住,一直想养只猫咪作伴。看到 “免费领养” 的信息后,他满心欢喜地联系了对方。起初,一切看似顺利,联系商家后被告知,“领养”本身不花钱,但“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要求每月花389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个月。商家热情地给小张介绍猫咪情况,还说为了确保猫咪被好好照顾,需要小张签订一份简单协议,缴纳一笔 “押金”,在连续打卡喂养猫咪几个月后,押金全额退还。

小张没有多想,按要求转账,签了协议,带着猫咪回了家。可没想到的是,小猫回家的第七天就出了问题。小张不得不按照领养馆提供的方法给小猫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眼看着自己的小猫越来越弱,小张心疼不已,送到宠物医院后,被检查出猫瘟,最后救治无效,小猫死亡。

小张找到宠物店,不仅拒绝退还押金,还要求他继续履行每个月购买猫粮的协议,否则将支付高额 “违约金”,如果小张不履行则会影响他的个人征信。

此时,小张这才惊觉,自己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所谓的 “免费领养”,实则是 “猫贷” 陷阱,那份协议、打卡要求以及押金缴纳,背后都藏着不法分子谋取暴利的野心。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所谓“免费领养”只是偷换概念,本质依然是贩卖活体。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吸引力,且能将更多风险转嫁到顾客身上。

这种 “猫贷” 套路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在合同签订环节,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领养者的爱心与信任,拟定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他们以格式合同形式,单方面加重领养者义务,减免自身责任,比如严苛的打卡条件、高额违约金规定,这些条款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再者,关于押金与 “违约金” 的收取,若没有合法依据,就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押金本应是一种担保形式,确保领养条件达成后退还,而 “猫贷” 套路中的不法分子却将其作为敛财工具,随意扣押。在小张案例中,因小猫死了而要求小张继续履行购买猫粮、猫砂,并称如果不买则安违约处理需要扣除全部押金、索要高额违约金,毫无法律支撑,这种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可面临刑事处罚。

另外,以影响征信相威胁更是违法行径。征信系统由法定机构依法依规管理,这些不法分子无权私自将所谓 “领养违约” 信息报送征信,他们的行为干扰了正常征信秩序,误导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的判断,侵害领养者名誉权与信用权益。

面对此类 “猫贷” 套路,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领养宠物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如正规动物保护协会、有资质的救助站等。签订任何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对不合理要求坚决说 “不”;若不幸遭遇套路,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本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宠物领养应是爱心传递,而非不法分子的敛财盛宴。让我们擦亮双眼,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让每一只渴望家的宠物都能以真正温暖、合法的方式找到归宿,让爱心不再被恶意利用。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免费领养” 背后竟暗藏 “猫贷” 套路

在这个充满爱心与温暖的时代,宠物领养本应是一场人与动物相互陪伴的美好开端。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却打着 “免费领养” 的幌子,精心设计出 “猫贷” 套路,让许多怀揣爱心的人士陷入困境,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案例回顾

“免费领养猫咪啦!只需一个小手续,就能带小可爱回家。” 这样的宣传语常常出现在网络角落或街边小广告上,吸引着爱猫人士的目光。

小张是一位刚毕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独自居住,一直想养只猫咪作伴。看到 “免费领养” 的信息后,他满心欢喜地联系了对方。起初,一切看似顺利,联系商家后被告知,“领养”本身不花钱,但“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要求每月花389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个月。商家热情地给小张介绍猫咪情况,还说为了确保猫咪被好好照顾,需要小张签订一份简单协议,缴纳一笔 “押金”,在连续打卡喂养猫咪几个月后,押金全额退还。

小张没有多想,按要求转账,签了协议,带着猫咪回了家。可没想到的是,小猫回家的第七天就出了问题。小张不得不按照领养馆提供的方法给小猫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眼看着自己的小猫越来越弱,小张心疼不已,送到宠物医院后,被检查出猫瘟,最后救治无效,小猫死亡。

小张找到宠物店,不仅拒绝退还押金,还要求他继续履行每个月购买猫粮的协议,否则将支付高额 “违约金”,如果小张不履行则会影响他的个人征信。

此时,小张这才惊觉,自己陷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所谓的 “免费领养”,实则是 “猫贷” 陷阱,那份协议、打卡要求以及押金缴纳,背后都藏着不法分子谋取暴利的野心。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所谓“免费领养”只是偷换概念,本质依然是贩卖活体。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吸引力,且能将更多风险转嫁到顾客身上。

这种 “猫贷” 套路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在合同签订环节,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领养者的爱心与信任,拟定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他们以格式合同形式,单方面加重领养者义务,减免自身责任,比如严苛的打卡条件、高额违约金规定,这些条款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再者,关于押金与 “违约金” 的收取,若没有合法依据,就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押金本应是一种担保形式,确保领养条件达成后退还,而 “猫贷” 套路中的不法分子却将其作为敛财工具,随意扣押。在小张案例中,因小猫死了而要求小张继续履行购买猫粮、猫砂,并称如果不买则安违约处理需要扣除全部押金、索要高额违约金,毫无法律支撑,这种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可面临刑事处罚。

另外,以影响征信相威胁更是违法行径。征信系统由法定机构依法依规管理,这些不法分子无权私自将所谓 “领养违约” 信息报送征信,他们的行为干扰了正常征信秩序,误导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的判断,侵害领养者名誉权与信用权益。

面对此类 “猫贷” 套路,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领养宠物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如正规动物保护协会、有资质的救助站等。签订任何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对不合理要求坚决说 “不”;若不幸遭遇套路,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本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宠物领养应是爱心传递,而非不法分子的敛财盛宴。让我们擦亮双眼,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让每一只渴望家的宠物都能以真正温暖、合法的方式找到归宿,让爱心不再被恶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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