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为什么会“节外生枝”?_北京时间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为什么会“节外生枝”?

最近,一起有关遗产继承的诉讼案引发了舆论热议。上海一名女子宋颖,为了继承母亲留下来的遗产,自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为什么会“节外生枝”?

为了继承母亲遗产 独生女把“自己”告上法庭

最近,一起有关遗产继承的诉讼案引发了舆论热议。上海一名女子宋颖,为了继承母亲留下来的遗产,自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宋颖是独生女,也是个70后。随着父母日渐老去,尤其是她的父亲在数年前患上阿尔茨海默症后,宋颖逐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2022年初,她的母亲就和她商量,将家中的3套房产进行售卖,谁料母亲突然去世,让她陷入悲痛之中,而卖房这件事儿也变得麻烦了起来。

这是因为母亲的名字还列在房产证上,宋颖想要进行房屋交易,首先要将母亲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也就是说,宋颖和父亲,需要先完成对宋颖母亲遗产的继承。但是,父亲已经失智,是法律上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符合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条件。最终,宋颖听从律师的建议,将父亲诉至法院。

当时,宋颖已经获得了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在法官看来,这个案子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宋颖一人。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宋颖自己与“自己”的诉讼。2022年底,案子开庭,宋颖当庭表示自己愿意放弃继承部分财产,以确保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

在本案中,法院邀请了3名老人担任家事观护员。他们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本案开展家事调查工作,并出具意见,来维护老年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三名观护员了解到宋颖对自己父亲的治疗和将来的生活,都有很用心的安排。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宋颖的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多分遗产。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这样一来,宋颖家的房产就能顺利交易了。

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们对于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不少网友表达了自己的震惊: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复杂?

独生子准备继承遗产 发现还有其他继承人

事实上,独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方面遭遇困境的情况并不少见。咱们再举个例子,江苏南京的小张,是独生子。他的父母在2021年先后病逝,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他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却遇到了问题。

小张的奶奶、姥姥、姥爷都在多年前去世,但爷爷是在2022年1月去世的。换句话说,小张的父亲去世时,爷爷还在世,所以爷爷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小张一样,有权继承小张父亲的遗产份额。爷爷去世后,又要发生转继承。这部分遗产份额,会由小张的姑姑和叔叔继承。

说白了,小张的姑姑和叔叔,也有份儿分割小张父亲的遗产。好在小张的姑姑叔叔得知情况后,当即表态房子是小张父母辛苦置办的,于情于理都应该归小张,主动提出放弃继承,目前小张已经顺利完全继承了父母的房产。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 独生女的表兄妹也有份继承?

跟小张比起来,浙江杭州小刘遇到的情况,就更让人感到意外了。小刘要继承的是已去世的父亲留下的房子,可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她,需要小刘的表哥和表妹一同办理手续。小刘很不理解:“这是我父亲的遗产,和我的表兄妹有什么关系?”

她的情况说起来比较复杂,小刘是独生女,母亲早已去世,父亲是在2016年12月去世。当时他的房子,应由小刘和爷爷奶奶三人共同继承。爷爷奶奶在2018年9月,不幸因车祸同时死亡。爷爷奶奶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是小刘姑姑来继承。姑姑在2022年12月去世,姑父也是早已去世,俩人留有一儿一女。等于这部分财产又转给了姑姑的子女。

也就是说,小刘父亲这套房子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和她的表兄妹。好在这对表兄妹没有继承的想法。小刘就可以完全继承父亲的房子了。

独生子继承父亲遗产受阻 还好奶奶曾写有申明

现在独生子女家庭有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多数人都有兄弟姐妹。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七大姑八大姨通情达理还好说,但是如果对方也想分一杯羹,事情就会变得很棘手。比如说,王先生的父母有三套房子,他的爷爷早就去世了,十年前,父亲不幸病亡,他的奶奶心疼孙子,特意写下申明:“不要儿子名下所有遗产,全部留给孙子王先生”。几年后,奶奶也过世了。王先生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时,得知自己的姑姑叔叔们是奶奶遗产的继承人,需要他们配合做公证。

姑姑叔叔们一听还有这种事儿,就表示要继承王先生奶奶的份额,还提出了一个方案:“如果王先生给每家补偿三十万,就可以配合做公证”。这么一算,四家一共得补偿120万!王先生无奈之下,按照律师的建议,起诉母亲,要求继承父亲遗产,并将姑姑叔叔追加为第三人一起参与诉讼。

幸运的是,奶奶之前写了那个“房子留给王先生”的申明,这可以被看作是,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放弃继承的表示。所以姑姑叔叔们没有了转继承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遗产由王先生和母亲2名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先生和母亲,依法平分了遗产,成功完成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

遗嘱是继承人权益的一把“安全锁”

梳理前面的案例,我们发现,在父母辈先于祖辈过世的家庭情况下,死亡顺序会影响到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父母的遗产,就会和独生子女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表兄妹堂兄妹扯上关系。独生子女可能就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了。

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还有三种。一是,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二是,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你的继父或继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三是,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也弄清楚了,为人父母如果想让自己的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顺利被独生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遗嘱。不少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生前立遗嘱,是财产所有人主张自己身后事的一种最稳妥的方法,财产继承人有了这样的一份法律保障,今后也就能少了一些与亲属对簿公堂的烦恼和尴尬。

图文来源:新闻晨报、扬子晚报、上观新闻、上海黄浦官方微信等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为什么会“节外生枝”?

最近,一起有关遗产继承的诉讼案引发了舆论热议。上海一名女子宋颖,为了继承母亲留下来的遗产,自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 为什么会“节外生枝”?

为了继承母亲遗产 独生女把“自己”告上法庭

最近,一起有关遗产继承的诉讼案引发了舆论热议。上海一名女子宋颖,为了继承母亲留下来的遗产,自己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宋颖是独生女,也是个70后。随着父母日渐老去,尤其是她的父亲在数年前患上阿尔茨海默症后,宋颖逐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2022年初,她的母亲就和她商量,将家中的3套房产进行售卖,谁料母亲突然去世,让她陷入悲痛之中,而卖房这件事儿也变得麻烦了起来。

这是因为母亲的名字还列在房产证上,宋颖想要进行房屋交易,首先要将母亲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也就是说,宋颖和父亲,需要先完成对宋颖母亲遗产的继承。但是,父亲已经失智,是法律上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符合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条件。最终,宋颖听从律师的建议,将父亲诉至法院。

当时,宋颖已经获得了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在法官看来,这个案子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宋颖一人。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宋颖自己与“自己”的诉讼。2022年底,案子开庭,宋颖当庭表示自己愿意放弃继承部分财产,以确保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

在本案中,法院邀请了3名老人担任家事观护员。他们会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本案开展家事调查工作,并出具意见,来维护老年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三名观护员了解到宋颖对自己父亲的治疗和将来的生活,都有很用心的安排。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宋颖的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多分遗产。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这样一来,宋颖家的房产就能顺利交易了。

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们对于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不少网友表达了自己的震惊: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本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复杂?

独生子准备继承遗产 发现还有其他继承人

事实上,独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方面遭遇困境的情况并不少见。咱们再举个例子,江苏南京的小张,是独生子。他的父母在2021年先后病逝,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他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却遇到了问题。

小张的奶奶、姥姥、姥爷都在多年前去世,但爷爷是在2022年1月去世的。换句话说,小张的父亲去世时,爷爷还在世,所以爷爷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小张一样,有权继承小张父亲的遗产份额。爷爷去世后,又要发生转继承。这部分遗产份额,会由小张的姑姑和叔叔继承。

说白了,小张的姑姑和叔叔,也有份儿分割小张父亲的遗产。好在小张的姑姑叔叔得知情况后,当即表态房子是小张父母辛苦置办的,于情于理都应该归小张,主动提出放弃继承,目前小张已经顺利完全继承了父母的房产。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 独生女的表兄妹也有份继承?

跟小张比起来,浙江杭州小刘遇到的情况,就更让人感到意外了。小刘要继承的是已去世的父亲留下的房子,可公证处的公证员告诉她,需要小刘的表哥和表妹一同办理手续。小刘很不理解:“这是我父亲的遗产,和我的表兄妹有什么关系?”

她的情况说起来比较复杂,小刘是独生女,母亲早已去世,父亲是在2016年12月去世。当时他的房子,应由小刘和爷爷奶奶三人共同继承。爷爷奶奶在2018年9月,不幸因车祸同时死亡。爷爷奶奶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也就是小刘姑姑来继承。姑姑在2022年12月去世,姑父也是早已去世,俩人留有一儿一女。等于这部分财产又转给了姑姑的子女。

也就是说,小刘父亲这套房子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和她的表兄妹。好在这对表兄妹没有继承的想法。小刘就可以完全继承父亲的房子了。

独生子继承父亲遗产受阻 还好奶奶曾写有申明

现在独生子女家庭有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多数人都有兄弟姐妹。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七大姑八大姨通情达理还好说,但是如果对方也想分一杯羹,事情就会变得很棘手。比如说,王先生的父母有三套房子,他的爷爷早就去世了,十年前,父亲不幸病亡,他的奶奶心疼孙子,特意写下申明:“不要儿子名下所有遗产,全部留给孙子王先生”。几年后,奶奶也过世了。王先生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的名字时,得知自己的姑姑叔叔们是奶奶遗产的继承人,需要他们配合做公证。

姑姑叔叔们一听还有这种事儿,就表示要继承王先生奶奶的份额,还提出了一个方案:“如果王先生给每家补偿三十万,就可以配合做公证”。这么一算,四家一共得补偿120万!王先生无奈之下,按照律师的建议,起诉母亲,要求继承父亲遗产,并将姑姑叔叔追加为第三人一起参与诉讼。

幸运的是,奶奶之前写了那个“房子留给王先生”的申明,这可以被看作是,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放弃继承的表示。所以姑姑叔叔们没有了转继承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遗产由王先生和母亲2名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先生和母亲,依法平分了遗产,成功完成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

遗嘱是继承人权益的一把“安全锁”

梳理前面的案例,我们发现,在父母辈先于祖辈过世的家庭情况下,死亡顺序会影响到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父母的遗产,就会和独生子女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表兄妹堂兄妹扯上关系。独生子女可能就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了。

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还有三种。一是,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二是,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你的继父或继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三是,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你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也弄清楚了,为人父母如果想让自己的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顺利被独生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遗嘱。不少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生前立遗嘱,是财产所有人主张自己身后事的一种最稳妥的方法,财产继承人有了这样的一份法律保障,今后也就能少了一些与亲属对簿公堂的烦恼和尴尬。

图文来源:新闻晨报、扬子晚报、上观新闻、上海黄浦官方微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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