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网购平台“恶意退换”事件频冲热搜。

奔袭3000公里,从新疆到河南,只为“讨个公道”。近日,陷入电商平台“仅退款”事件旋涡的“棉被姐”维权引网友热议。
据了解,在新疆开棉被厂的王女士,在某电商平台销售自己的产品。一位网购客户下单30条棉被,但收货后以“尺寸不够”、“重量不足”为由申请“仅退款”。其中,七条被子完成退款流程,共计1086元。该客户在完成这样的“仅退款”操作后,仍继续下单循环操作。
北京时间记者在该电商平台注意到,新疆“棉被姐”公开喊话,不接受道歉,要讨个公道。
“贪小便宜”涉嫌诈骗?
除“棉被姐”外,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刑拘的 “退衣姐”史某,四年间恶意退换货1036次,获利近90万。北京昌平法院近日也公示了一起类似案件,孙某“恶意退换”耳机,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此类案件的性质一样,利用电商平台“仅退款”机制编造瑕疵理由拒不退货、“买真退假”等,凡符合“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要件的,均可依法以诈骗罪追诉。
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商家维权建议保存四类证据
据了解,在很多购物平台的“7天无理由退换”、“极速退款”机制下,一些商品的退款往往在商家核验完成前即已到账,使得部分商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
韩骁律师建议,商家在发货时可全程录像,清晰拍摄商品序列号、防伪标识等唯一性特征,保留物流单据;为防止恶意退换货,收到退货后第一时间在监控下开箱核验,全程不间断录像,比对商品与发货记录是否一致;完整保存与买家的全部聊天记录、退款申请及上传的“证据”图片;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全部材料并明确陈述诈骗行为特征及涉案金额,同时向平台投诉,上传发货与开箱比对视频,申请平台介入冻结款项。
若上述途径无法挽回损失,可凭证据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维权开支。
在实践中,法院采信度较高的证据有四类:一是平台后台带有时间戳的原始电子数据,如订单记录、物流信息和退款申请记录,第三方中立数据证明力最强;二是未经剪辑的完整装箱和开箱视频,尤其是能清晰显示序列号、防伪码等唯一性标识的录像;三是经公证机关公证保全的聊天记录、网页截图等电子证据;四是鉴定机构出具的商品真伪鉴定报告。
“以上这四类证据形成完整链条,维权成功率将大幅提升”,韩骁表示。
对于网友热议的购物平台规则被恶意利用问题,经济学家盘和林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当下应提倡发展商家和消费者对等的市场生态。建议购物平台取消“仅退款”规则,避免用过于简单的方式来调节售后纠纷,应让交易公平回归本来的模样。
记者:张晓蕊 张婷婷(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