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去世后,子女能否顺利继承保险产品?速看!
在日常生活中,保险对大家来说已然不是陌生的事物了。我们所熟知的保险,大体上可以划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这两大类别。
财产保险,顾名思义,它是以财产以及与之相关的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形式。而人身保险呢,则是围绕人身展开,主要承保公民的生命、健康或者劳动能力等方面的保险类型。

除此之外,社会保险同样也属于保险范畴,它是以参保人为主体设立的。就拿其中的养老保险来说,其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能够持续供养参保人,直至其去世为止。倘若参保人离世后,其家属失去了收入来源,那么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家属是可以享受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也能够依据社会救助的有关规定去享受相应的基本待遇。
说到商业保险,它除了具备保障相关内容的功能之外,还存在着一定的现金价值。而且,社保里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都设有个人账户,这部分资金在参保人去世之后是可以返还的,换而言之,这部分钱是能够作为参保人的遗产被依法继承的。

再来聚焦人身保险,其保险金能否被当作被保险人的遗产来继承,关键要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里有没有指定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指的是由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专门指定的、有权获取保险金的那个人。要是保险合同中已然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其人身保险金会直接由受益人获得,这种情况下,保险金就不能作为遗产再由继承人去继承了。相反,如果保险合同里并未指定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就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的继承程序来进行处理了。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这方面有所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当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需要把保险金赔偿给被保险人。而一旦被保险人不幸死亡,这时候保险金就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了。
这里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规定需要大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被保险人死亡后,倘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来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其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得不够明确,以至于没办法确定具体是谁的;
其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其三,受益人依法丧失了受益权或者主动放弃了受益权,同时也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另外,要是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没办法确定二者死亡先后顺序的,按照规定会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也规定,相互之间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要是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话,会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那个人先死亡。要是大家都有其他继承人,而辈分又不同的,就会推定长辈先死亡;要是辈分相同的,则会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
了解这些保险金与遗产继承相关的知识,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保险事务时,更加明晰自己的权益与责任,做出更为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