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李某某(男,37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网络。该虚假视频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

详情:近日,有网民发布“女子打一口价网约车遭司机辱骂”相关视频,视频中网约车司机称“我在拉猪”“你打一口价,不是猪是啥子”,并要求乘客中途下车。视频配文地址显示为“四川成都”。相关视频引发不少网民谴责司机,质疑网约车服务质量、从业人员规范等。
对此,3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李某某(男,37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网络。该虚假视频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3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李某某(男,37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网络。该虚假视频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

详情:近日,有网民发布“女子打一口价网约车遭司机辱骂”相关视频,视频中网约车司机称“我在拉猪”“你打一口价,不是猪是啥子”,并要求乘客中途下车。视频配文地址显示为“四川成都”。相关视频引发不少网民谴责司机,质疑网约车服务质量、从业人员规范等。
对此,3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李某某(男,37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自导自演虚构“网约车纠纷”场景,剪辑后以“网约车司机”身份发布网络。该虚假视频传播后,误导公众认知、扰乱公共秩序。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已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关停其相关网络账号。(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