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仅退款”的风又吹到了冰柜行业。山东滨州的商家秦先生,两台总价值4070元的冰柜被平台判定仅退款,买家谎称冰柜已经销毁。但秦先生跨省前往上海维权时,却发现冰柜仍在正常使用。目前秦先生已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榴莲被恶意仅退款,商家程岩驱车千里维权;棉被遭恶意仅退款,65岁商家跨越3000公里为商品讨个说法。有做电商的网友发表评论:“我就太容易妥协了。买完榴莲吃的只剩核过来退的最少遇到3-5个。”
近日,“仅退款”的风又吹到了冰柜行业。山东滨州的商家秦先生,两台总价值4070元的冰柜被平台判定仅退款,买家谎称冰柜已经销毁。但秦先生跨省前往上海维权时,却发现冰柜仍在正常使用。目前秦先生已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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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案件已有确定的裁判结果
“仅退款”的事件并非个例,类似案例频频出现。榴莲、棉被、冰柜……“仅退款”的风如何“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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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梳理,类似案件已有法院判决。
2025年8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类似案件,对于仅退款不退货的被告李某责令退还货款300余元,并且赔偿律师咨询费、误工费、材料打印费等相关费用1000余元。
四川一店铺9644笔订单被平台全部处理为“仅退款”,总计76.67万元货款被退回。在这起被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的平台“仅退款”处罚案中,法院认定平台处罚依据不足、程序不当,判令平台赔偿商家货款损失76万余元。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振华表示,仅退款的合理边界,在现行规则和裁判中逐渐清晰。
退款申请应以真实的商品质量问题或商家过错为基础;退款后的货物归属不能因平台先行退款而自动转移给买家,买家无合法依据继续保有货物即构成不当得利。
平台“仅退款”规则本身不能替代对具体退款理由真实性的实质审查,更不能成为买家“零元购”的工具。
权利的行使受诚信原则约束,滥用平台规则不能获得法律保护。商家可主张返还货物;货物已无法返还或商家选择保留货款时,可主张折价补偿;使用期间产生的利益亦可纳入返还或赔偿范围。
哪种情形构成诈骗罪?
一些“仅退款”行为不仅会在道德层面受到指责,在法律层面,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吴振华律师称,如果买家只是退款后产生返还义务而不履行,属于不当得利;如果买家从一开始就虚构质量问题或销毁事实,以虚假理由骗取了退款,同时其真实目的是既取得退款又保留货物,则可能触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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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标准方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律师表示,普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幅度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在幅度内确定。
本案通过电商平台完成,通常可归入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额标准评价,4070元已达到诈骗罪的“数额较大”起点,在多数地区已达到刑事立案的数额门槛。
最高效的维权路径
有网友表示:“为什么不是平台涉嫌非法操作?”“主要平台的问题,要完善退货政策。”
吴振华律师表示,平台是否需要为本案承担责任,取决于其在退款审核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平台仅依买家单方陈述即通过退款,未给予商家合理的异议或申诉机会,或者退款规则本身对“已销毁”等陈述缺乏任何核验机制,商家可以主张平台审核存在过错。
更直接的路径是依据平台与商家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主张平台违反审核义务或程序义务,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实操上,最高效的路径是“平台申诉—证据固定—诉讼(或报案)”分层推进。
第一步,在平台申诉窗口内要求复核,明确指出买家陈述“已销毁”与客观事实(正常使用)的冲突,要求平台提供退款审核依据。
第二步,立即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订单信息、商品页面快照、支付记录,证明合同关系和标的物;平台退款记录、退款理由截图、平台审核结果,证明退款发生及其所依据的陈述;商家与买家的完整聊天记录(含时间戳)、通话录音,重点固定买家“已销毁”等虚假陈述;冰柜仍在使用的现场照片、视频,拍摄时应尽量显示时间、地点、设备可识别特征,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增强证明力;维权支出凭证(交通、住宿、公证、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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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如果平台申诉无法解决,以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同时评估是否符合诈骗罪报案条件。
记者:张婷婷
编辑:刘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