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黑”公安局长被诉串通投标罪,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_北京时间

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

【编辑/张喜斌 统筹/刘姝蓉】据高检网11月9日消息: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注意到,检方指控称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落马官员被指犯串通投标罪,十分罕见,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

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湖北公安局长犯串通投标罪今日被诉

11月9日,高检网发布了《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串通投标案提起公诉》的消息。

消息称,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治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治怀在担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诉,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扰乱国家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落马官员被指犯串通投标罪,十分罕见,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

其被批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汪治怀被"双开"。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汪治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治怀违反国家法律,身为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涉嫌徇私枉法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在黄冈市公安局指挥技术大楼装饰工程招标中,与实际投标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串通投标罪。

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纵容亲属违规取得农村宅基地和私房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

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治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汪治怀从打黑先锋,变成了保护伞

今年4月9日,黄冈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汪治怀接受监察调查。9月5日,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媒体报道,其涉嫌徇私枉法、受贿和串通投标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汪治怀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汪治怀,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8月至1997年12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政治处组干科科长、政治处副主任,1997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今历任黄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第五届黄冈市委委员、黄冈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据悉,汪治怀从警35年,曾是公安战线的“打黑先锋”,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他担任“一把手”的黄冈市公安局也屡获省、市表彰。但是,这样一个曾深受组织信赖、群众肯定的公安局长,却一步步滑向堕落深渊;一个干了一辈子警察的执法者,却蜕变为一个违法者。【资料来源: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日报等】

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

【编辑/张喜斌 统筹/刘姝蓉】据高检网11月9日消息: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注意到,检方指控称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落马官员被指犯串通投标罪,十分罕见,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

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湖北公安局长犯串通投标罪今日被诉

11月9日,高检网发布了《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串通投标案提起公诉》的消息。

消息称,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治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治怀在担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诉,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扰乱国家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落马官员被指犯串通投标罪,十分罕见,他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

其被批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汪治怀被"双开"。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黄冈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汪治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治怀违反国家法律,身为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涉嫌徇私枉法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在黄冈市公安局指挥技术大楼装饰工程招标中,与实际投标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串通投标罪。

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纵容亲属违规取得农村宅基地和私房谋取私利。违反生活纪律,与一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接受他人提供的性服务。

汪治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长期与私营企业主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充当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治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汪治怀从打黑先锋,变成了保护伞

今年4月9日,黄冈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汪治怀接受监察调查。9月5日,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媒体报道,其涉嫌徇私枉法、受贿和串通投标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中,汪治怀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汪治怀,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8月至1997年12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政治处组干科科长、政治处副主任,1997年12月至2012年3月历任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今历任黄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第五届黄冈市委委员、黄冈市第五届人大代表。

据悉,汪治怀从警35年,曾是公安战线的“打黑先锋”,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他担任“一把手”的黄冈市公安局也屡获省、市表彰。但是,这样一个曾深受组织信赖、群众肯定的公安局长,却一步步滑向堕落深渊;一个干了一辈子警察的执法者,却蜕变为一个违法者。【资料来源:高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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