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乡村振兴主播大比武”活动已开启报名,现发布《主播、直播间入选条件及规则》最新版,内容新增退出机制及违规处理办法,请报名参赛者认真阅读。

一、主播(直播间)入选条件及规则
(一)主播(直播间)入选基本条件
1.参与本活动主播需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且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参与本活动直播间注册主体需为大陆地区登记注册的公司或经营机构;或为持有有效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人员注册的。
2.参与本活动主播(直播间)需保证符合本活动要求,且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无发表或传播过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或歧视、宣扬邪教迷信、暴力恐怖等违法言论,亦未发表过激言论,在平台及有关部门无相关记录;
(2)无发表或传播过低俗、媚俗、庸俗等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记录;
(3)无因网络不良言行被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处罚;
(4)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二)主播、直播间规则
1.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及其直播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本活动选手或主播”身份,包括但不限于以“本活动选手或主播”名义参与非主办方授权的商业及非商业活动,在其他未经主办方书面同意的直播间以本活动选手或主播身份宣传、销售未向主办方或组委会报备的产品或品牌。
2.本活动举办期间,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及其直播人员不得在任何平台(含社交媒体、线下公开场合)就社会公共事件发表不良评论或转发相关信息,禁止发布任何可能引发负面舆情的非活动相关内容。
3.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应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和要求。
4.参与本活动主播须维护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合作品牌名誉,严禁出现损害品牌名誉等行为,否则主办方将配合品牌方对违规主播(直播间)进行追责赔偿。
5.主办方向参与本活动的直播间提供唯一编码(个人为数字组成,公司企业以公司字母简称加数字组成)的直播间授权贴片,主播(直播间)不得转借、仿制或超范围使用,该贴片仅限于经主办方审批后,参加本活动的直播间在参与本活动场次使用。主播(直播间)被主办方取消参与本活动资格后,主播(直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使用、复制、修改、授权第三方使用或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公众误认为主播(直播间)仍与主办方、承办方或本活动存在关联的使用方式)使用或展示前述活动授权贴片以及带有活动logo及文字的直播切片。
6.参与本活的主播(直播间)自本活动官宣正式启动之日起即可进行活动直播,后续直播可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时长。本活动启动之日后3日内,主播(直播间)未开启第一场直播,视为自动退出本活动。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7.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参与晋级评比,并有机会参与本次活动相关荣誉称号评选:
(1)每周直播有效直播时长 ≥ 20小时(以平台后台数据为准)
(2)每月实际销售额 ≥ 25万元
8.主播(直播间)应按照主办方提供的产品信息依法依规营销产品,严禁以娱乐性质进行诱导打赏、与其它直播间打榜或娱乐PK等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宣称医疗功效、刷单、贬低同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因违法、违规营销、宣传导致消费者索赔、平台处罚等,主播应自行承担责任。因主播原因导致主办方声誉受损、遭受平台处罚等,主播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主办方全部损失。
9.选手根据自己的风格、产品特点,自主设计视觉锤。要求:新颖、效果明显。
10.直播间不得出现与公序良俗不符的元素、不得搞怪、奇装异服。
11.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须服从组委会的调配及直播安排。
(三)主播(直播间)产品推广规则
1.参与本活动主播(直播间)可携带3款自有或合作产品参与本活动,经主办方审核后,收录入本活动产品库后方可推广销售,主播(直播间)以及携带产品类目需按主办方报名要求提交资料。入选本活动产品库产品将向平台所有主播和直播间开放,供其选品、带货。
2.遵守关于本活动期间,未经组委会书面同意,严禁主播使用活动名称(含LOGO)、主办方和承办方名称(含LOGO)或借助活动名义、主办方及承办方名义)推广未入主办方产品库的产品或非主办方合作的产品(推广形式包括不限于口播、画面展示、链接跳转等任何形式),禁止以主办方、承办方、本活动名义对外招商或联系品牌的规章。
3.本活动举办期间,主播(直播间)遵循主办方安排,在主播、直播间以挂载、直播带货等形式推荐主办方指定产品。相关商品佣金归主播(直播间)所有。主办方可用微信、电话、邮箱、书面等任一方式通知主播(直播间)。
4.每位主播(直播间)每场直播带货不得少于10个品(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活动需求如单品直播间、以及特殊类目需向组委会报白)。其中自带品3个,其余产品需从组委会产品库选择(产品库产品样品提供方式以及样品费返还规则以产品方签署的条约为准);允许选手根据直播情况,在品库内自由调品。
5.直播间不得出现与公序良俗不符的元素、不得搞怪、奇装异服。
(四)收益原则
1.主播(直播间)销售携带自有及合作产品(经主办方审核通过方可入产品库):
(1)本次活动期间,主播(直播间)携带自有或合作产品按照本次活动规则销售。
(2)主播(直播间)参与本活动收益为本活动产品库收录产品公布的返佣;
(3)主播(直播间)自带产品进入本活动产品库后,主办方收取该产品实际销售额(以平台方核定的实际销售额为准)的3%,作为活动指导费。
2.主播(直播间)销售主办方产品库产品收益,按照主办方产品库内各产品显示的佣金比例或金额计算。
3.主播(直播间)收益结算方式及时间,主办方产品库产品结算以平台系统直接分发时间为准。
二、选手退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
(一)退出规则
1.本活动启动开播后,3天内未开播视为自动退出本活动。
2.根据各阶段考评规则,被淘汰选手,自动退出本活动。(相关规则详见:考评及晋级规则)。
3.严重违反本活动规章要求的主播、直播间,直接清退淘汰。
4.赛中由于个人或档期原因退出,需提报组委会签署退出协议退出比赛。
(二)选手出现以下行为视为严重违规,直接淘汰,取消授权
1.活动期间各种形式破坏活动活动名誉和利益。
2.煽动民族仇恨或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的。
7.参与本活动的主播、直播间、企业,在本活动期间,对社会公共事件发表不良评论或转发相关信息,引发负面舆情的。
8.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组委会将收回授权。
9.未经授权,将本次活动直播切片用于非本次活动账户作为宣传资料的达人。
10.在本次活动过程中,达人在本次活动的账号直播带货产品中存在非组委会认定产品的达人。
11.严禁刷单、虚假交易,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追责。
12.违规使用本活动名称、标识以及本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名称标识的。
13.被授权直播间或达人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场直播作为组委会产品专场直播。不按规定安排的组委会可收回授权。
(三)违规处理
1.在活动过程中违规的达人和产品,组委会除取消违规对象比赛资格外,严重情况还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全网通报,对于涉嫌违法的企业或个人,将向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2.违反本活动关于产品质量、销售、推介等要求的主播、直播间、企业,一经发现,将扣除全部货款并追责,全网通报违规品牌,取消产品参与本活动的资格,且所有产品售后费用由产品方承担。
3.违规产品及主播、直播间永久禁止参与组委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四)附:选手退出流程图
全国乡村振兴主播大比武组委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