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某小区一位女业主发现对面男邻居在家赤身裸体,竟拍照发到业主群内,提醒对方在家不要“裸奔”或者拉上窗帘,以免影响其他邻居及未成年人。

近日,山东某小区一位女业主发现对面男邻居在家赤身裸体,竟拍照发到业主群内,提醒对方在家不要“裸奔”或者拉上窗帘,以免影响其他邻居及未成年人。
该男业主发现后在群里怒斥对方:“你犯法了你知道吗?法盲分子。”随后男子选择报警。相关报道一经发出就引发网友讨论,“在自己家不穿衣服犯法吗”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有网友热议,称该男子违背公序良俗,“他这样有可能影响到孩子,未成年人看到怎么办?”“个人感觉如果拉着窗帘就不犯法,但让窗户外面看到就不太合适了。”
更多网友则坦言女子的偷拍行为不妥,认为男子在自家想怎样就怎样,是他的自由,“即使觉得不妥,可以在群里提个醒,没必要发照片。”“偷拍还这么理直气壮的确实不多见。”
律师解读:在自家穿衣自由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事件,北京时间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他认为,男子在自家屋内活动、穿衣自由受法律保护,仅居家裸露这一单一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即便对面楼栋可以被动看到,只要不存在刻意开窗、撩窗帘、向窗外做不雅动作等主动挑逗、暴露行为,不触犯治安管理及刑法条款。
女业主出发点是维护小区公共观感、保护未成年人,诉求具备一定合理性,但其行为越过法律红线,以偷拍、公开他人隐私的方式维权。
女子行为严重或可触及刑事犯罪
许浩解读称,该女子的行为违法,同时构成民事侵权、治安行政违法,情节严重可触及刑事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若男子的裸体照片被大量二次转发、扩散至网络平台,造成男子严重精神崩溃、名誉重大损毁,可依据《刑法》第246条侮辱罪,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女子侵犯了男子的隐私权、肖像权,男子可起诉要求女子立即删除全部照片、停止侵害、在业主群公开赔礼道歉,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许浩律师提醒,邻里矛盾沟通与处置要遵循善意先行、合法维权、克制理性的原则,互相尊重人格与隐私,既解决问题又守住法律底线。
记者:渠占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