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提升重点水域监管能力,9月30日至10月10日,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官厅水库西树林、康张大桥段及妫水西湖橡胶坝段等重点水域开展巡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提升重点水域监管能力,9月30日至10月10日,延庆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官厅水库西树林、康张大桥段及妫水西湖橡胶坝段等重点水域开展巡查。
巡查期间,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余车(次)、执法人员30余人(次),教育劝导违规垂钓人员40余人(次),收缴定制刺网2000余米,有效打击电鱼、非法网鱼等各类违法捕捞行为,切实守护区域生态安全,保护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违反规定者,将承担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将持续保持监管力度,健全长效渔业巡查机制,巩固禁捕、禁钓工作成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排查非法捕捞隐患;对电鱼、违规网鱼等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做好案件查处与跟踪回访,切实守护水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安全。
水域生态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捕禁钓规定,不参与、不纵容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如发现电鱼、非法网鱼、违规垂钓等线索,请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