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逗狗被咬至毁容,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_北京时间

女子逗狗被咬至毁容,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0月6日,江苏一女子被狗咬到脸部,导致毁容的事件,引发众多网友的广泛热议。
案例回顾
10月6日下午,一名女子带着小孩走在路上,路边一家店铺门口卧着一只松狮犬,圆圆的脑袋胖乎乎的身躯,全身毛发蓬松旺盛,很是可爱,于是该女子与孩子蹲下抚摸狗。
突然,看似温顺的狗突然暴怒,扑向该女子张嘴撕咬其面部,女子哀嚎惨叫连连,当场失禁,脸上也被咬的皮肉翻卷,万幸旁边的店员立刻上前将狗驱赶。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若狗主人没有给狗拴绳,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视频显示,受伤女子在未经狗主人同意也不了解狗习性的情况下,私自蹲下主动靠近狗并手摸狗,从而可断定受伤女子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受伤女子自身亦需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根据以往的判例,“故意”挑逗狗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如果狗是被拴着的,即狗主人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该女子因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狗主人的责任可以减轻。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动物的饲养人对侵害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被侵权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朋友们,在与动物接触时保持适当的距离和尊重,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女子逗狗被咬至毁容,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0月6日,江苏一女子被狗咬到脸部,导致毁容的事件,引发众多网友的广泛热议。
案例回顾
10月6日下午,一名女子带着小孩走在路上,路边一家店铺门口卧着一只松狮犬,圆圆的脑袋胖乎乎的身躯,全身毛发蓬松旺盛,很是可爱,于是该女子与孩子蹲下抚摸狗。
突然,看似温顺的狗突然暴怒,扑向该女子张嘴撕咬其面部,女子哀嚎惨叫连连,当场失禁,脸上也被咬的皮肉翻卷,万幸旁边的店员立刻上前将狗驱赶。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若狗主人没有给狗拴绳,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视频显示,受伤女子在未经狗主人同意也不了解狗习性的情况下,私自蹲下主动靠近狗并手摸狗,从而可断定受伤女子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受伤女子自身亦需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根据以往的判例,“故意”挑逗狗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如果狗是被拴着的,即狗主人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该女子因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狗主人的责任可以减轻。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动物的饲养人对侵害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被侵权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朋友们,在与动物接触时保持适当的距离和尊重,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