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谈论校园霸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_北京时间

当我们在谈论校园霸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

1993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

当我们在谈论校园霸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

前几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又一次将「校园霸凌」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根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深圳龙华日前爆出校园暴力事件。16日下午放学后,龙华爱义学校12岁初一学生小梁(化名)遭到多名学生围殴,其间不仅被踹头、轮番殴打,还被逼下跪自扇巴掌。小梁更称被打因曾举报对方收“保护费”,不敢再去上学。

目前涉事学校副校长表态校方负有责任,对“保护费”一事则称需要了解核实,将待警方调查情况做下一步处理。龙华警方表示,派出所已介入调查,目前双方家长正协商处理该事。

早在今年的5月9日,国务院发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但是作为一种现象级事件,「校园霸凌」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地的中小学中,并逐渐成为孩子成长教育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那些年,我们遇到过的【胖虎】

胖虎是日本漫画家藤子·不二雄在漫画《哆啦A梦》中塑造的经典形象,小时候,身边总有人就像胖虎那样,整天在学校或小区的学生中间称王称霸,把欺负比他瘦小的当做乐趣,偶尔没事还劫钱,抢别人心爱的四驱赛车。

这种人长大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匿名用户:十二年前,初一,班里有个胖胖呆呆的女生,不爱说话,即使说话也声音细细的。班里的一些男生经常说她坏话,故意扔她的作业本,撞她的课桌。她每次都是气得脸红红的,从来不敢跟班主任说。一次下雨后,她骑车来学校,裤子后面溅了雨水,湿了一大片,几个男生起哄:尿裤子了。班里一半男生哄然大笑。班主任问清楚女孩的原因,当场甩了带头男生一巴掌。全班一下子静了,只听见班主任吼了一句:如果她是你妹妹你会这样?后来,再也没有人欺负那个女孩了。

@双葉:初一开学的某一天,我发烧了(那时候还没有手机,联系家长要经过老师)有同学去告诉老师我发烧了,但我清楚地听见老师用方言说:“管她呢!”意思就是我不管,的确,在有些人看来着不算欺凌。

在这件事过后的一个月,我提出转班,老师来问我对她有什么意见,我说,为什么那天我发烧你不管我,而在那天早些时候,王某某同学发烧了你就帮他联系家长,她说“你不知道啊,王某某同学死了爹了,很可怜,我要帮助他”,我当时就懵逼了,如此有理有据的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一个以揭发同学隐私为自己开脱的老师,我只知道,不配为人师表!

@雪南飞:从小到大上的都是好学校。扒衣服,烟头烫之类的真心没见过。

但其它的,“隐蔽型”的欺凌倒也见了不少。

小学时有一个女同学,被各种找麻烦,很常见的比如:几个男生围住她,把她的书包扔来扔去,让她追着跑,或者把她的东西倒出来,把她的作业本撕碎了扔进垃圾桶等等。

这要是在拍偶像剧,那下一步的剧情就应该是男主发现这个女孩子好坚强好特别,跟那些女孩子好不一样。然后心生好感幡然悔悟,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她的认可,霸道总裁爱上我。

她长得还挺清秀的,符合偶像剧的条件,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童话。

她没有考上重点初中,在小学毕业时与我分道扬镳。

霸凌的本质是空气

【胖虎】从何而来

【胖虎】们做这些事情,不是他就是个坏坯子了,天生就是一个犯罪者,不是的,他做这些行为某种程度只是希望人家注意他,他在学校可能没有其他成就感,他必须要用其他的方式让人家看到他是存在的。

别人可能可以用很好的成绩博得老师的赞美了、很多的肯定了,但是他没有方法,他可能甚至是在家也被贬抑,所以完全没有自信的孩子,他能够用的方式就是这个方式。他打了人,他欺负了人,他威风,有人崇拜他,有人怕他,所以对他来讲他也是假象的获得,用这个方式去获得一些假象说,我是有价值的。

是谁放出了【胖虎】?

依据我国刑法,不满十四周岁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阶段。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不承担刑法上的法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993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除极少数恶性事件外,大多数的校园霸凌行为在我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仅仅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或由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换言之,那些【胖虎】们是被惯坏了——在我国的学校里,太不拿校园霸凌当回事儿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法律,是无法对被欺凌的孩子进行周全的保护的。既然法律不够健全,那么,校长和老师的态度也大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管可不管。只要防着孩子不要在学校里跳楼自杀,也就没他们什么事儿了。更不用提,在很多情况下,教师本身也是校园欺凌的一大来源。带头嘲笑、侮辱和孤立自己看不顺眼的学生,“他怎么就打你不打其他人呢?”这不是二三线城市老师们常说的经典语录吗?

于是,那些被惯坏了的熊孩子们越发有恃无恐。——都无所谓的啦,反正没有人会管。撕她的课本无所谓,孤立她嘲笑她无所谓,往她的杯子里丢粉笔无所谓,那么,放春药大概也无所谓吧,那么,把她带出去打一顿,让她吃泥巴,吃头发,大概也无所谓吧。

许多时候在面对问题儿童时,教育机构和家庭通常采用控制模式,希望能管制他们,然而这只能促成进一步对抗,并将他们更多地推向暴力团体之中。而当家长和学校管不住的时候,局面又会进一步绝望,于是他们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奔驰在性和攻击的小团体中。

校园霸凌不是打打闹闹!

如何界定校园霸凌和同学之间的普通打闹是学校和家长间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中最主要的分歧点,在中关村二小事件中这个矛盾也在双方的处理意见中被不断的放大。

据《人物》杂志报道,在台湾研究校园霸凌问题多年的心理学家王美恩指出,当校园霸凌事件中的施暴者,受害者和一个局外人同时存在时,这才是一场完整的霸凌行为。因为施暴者需要这个局外人的围观,帮助甚至抵制下,获得心理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据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赵忠心表示,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什么恶意,是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处理问题能力比较差,就采取动胳膊动拳头打起来来了,打完了之后很可能他们很快又成为朋友。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他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来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

拿什么拯救你——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们?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来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在网络上广大热心网友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呼吁、倡导抵制校园霸凌行为,并为受害者寻求心理辅导和媒体曝光。2016年4月,由知乎网友@面树 等人发起的“反对校园欺凌—蓝手节”志愿者组织正式发起成立,并在微博,知乎等网站发起了反校暴、再出发”的手势海报拍摄活动,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得到了广泛的响应。

蓝手结的标志就是一条交织的蓝白丝带,象征着反校暴手势。通过互联网这个纽带,将需要帮助的人和愿意提供帮助的人链接在一起,为受害者提供专业的意见,指导家长与孩子以合适的方式对应,调查取证,与各方接触,或者联系媒体曝光。通过团队内部志愿者们经验和资源正在切实地帮助更多的曾经或现在正在遭受校园欺凌的孩子们。

蓝手结官方联系邮箱:shudunmianshu@163.com

校暴情况快速说明表格:

校暴当事人在遭遇校园欺凌后,为了尽快了解情况,我们建议填写以下表格,这样会让我们比较快速全面了解情况,以便可以更好帮助当事人。

基本资料+情况说明

施暴者的信息。

施暴原因,时长,次数 。

一:施暴者对你的攻击方面,人证物证。

施暴:视频 录音 QQ群与空间截图等等形式物证。

目击证人愿意给你作证吗? 以法律证人的标准。

目击者的作证事情真实情况的视频录像。

二:班主任的行为,是否有录音和证人能证实呢?

三:校方态度如何呢? 班主任能否代表校方,是否寻找除班主任以外的教师呢?校长等呢?

四:是否将事件告知父母,态度反应如何.

五:是否向警察,教育局等政府机构反映过呢?如果有,结果是什么?

以上信息只为快速了解事件,并无他意。

拒绝校园暴力,我们一起行动!

当我们在谈论校园霸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

1993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

当我们在谈论校园霸凌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些什么

前几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又一次将「校园霸凌」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根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深圳龙华日前爆出校园暴力事件。16日下午放学后,龙华爱义学校12岁初一学生小梁(化名)遭到多名学生围殴,其间不仅被踹头、轮番殴打,还被逼下跪自扇巴掌。小梁更称被打因曾举报对方收“保护费”,不敢再去上学。

目前涉事学校副校长表态校方负有责任,对“保护费”一事则称需要了解核实,将待警方调查情况做下一步处理。龙华警方表示,派出所已介入调查,目前双方家长正协商处理该事。

早在今年的5月9日,国务院发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但是作为一种现象级事件,「校园霸凌」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地的中小学中,并逐渐成为孩子成长教育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那些年,我们遇到过的【胖虎】

胖虎是日本漫画家藤子·不二雄在漫画《哆啦A梦》中塑造的经典形象,小时候,身边总有人就像胖虎那样,整天在学校或小区的学生中间称王称霸,把欺负比他瘦小的当做乐趣,偶尔没事还劫钱,抢别人心爱的四驱赛车。

这种人长大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匿名用户:十二年前,初一,班里有个胖胖呆呆的女生,不爱说话,即使说话也声音细细的。班里的一些男生经常说她坏话,故意扔她的作业本,撞她的课桌。她每次都是气得脸红红的,从来不敢跟班主任说。一次下雨后,她骑车来学校,裤子后面溅了雨水,湿了一大片,几个男生起哄:尿裤子了。班里一半男生哄然大笑。班主任问清楚女孩的原因,当场甩了带头男生一巴掌。全班一下子静了,只听见班主任吼了一句:如果她是你妹妹你会这样?后来,再也没有人欺负那个女孩了。

@双葉:初一开学的某一天,我发烧了(那时候还没有手机,联系家长要经过老师)有同学去告诉老师我发烧了,但我清楚地听见老师用方言说:“管她呢!”意思就是我不管,的确,在有些人看来着不算欺凌。

在这件事过后的一个月,我提出转班,老师来问我对她有什么意见,我说,为什么那天我发烧你不管我,而在那天早些时候,王某某同学发烧了你就帮他联系家长,她说“你不知道啊,王某某同学死了爹了,很可怜,我要帮助他”,我当时就懵逼了,如此有理有据的理由,我竟然无法反驳!一个以揭发同学隐私为自己开脱的老师,我只知道,不配为人师表!

@雪南飞:从小到大上的都是好学校。扒衣服,烟头烫之类的真心没见过。

但其它的,“隐蔽型”的欺凌倒也见了不少。

小学时有一个女同学,被各种找麻烦,很常见的比如:几个男生围住她,把她的书包扔来扔去,让她追着跑,或者把她的东西倒出来,把她的作业本撕碎了扔进垃圾桶等等。

这要是在拍偶像剧,那下一步的剧情就应该是男主发现这个女孩子好坚强好特别,跟那些女孩子好不一样。然后心生好感幡然悔悟,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她的认可,霸道总裁爱上我。

她长得还挺清秀的,符合偶像剧的条件,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童话。

她没有考上重点初中,在小学毕业时与我分道扬镳。

霸凌的本质是空气

【胖虎】从何而来

【胖虎】们做这些事情,不是他就是个坏坯子了,天生就是一个犯罪者,不是的,他做这些行为某种程度只是希望人家注意他,他在学校可能没有其他成就感,他必须要用其他的方式让人家看到他是存在的。

别人可能可以用很好的成绩博得老师的赞美了、很多的肯定了,但是他没有方法,他可能甚至是在家也被贬抑,所以完全没有自信的孩子,他能够用的方式就是这个方式。他打了人,他欺负了人,他威风,有人崇拜他,有人怕他,所以对他来讲他也是假象的获得,用这个方式去获得一些假象说,我是有价值的。

是谁放出了【胖虎】?

依据我国刑法,不满十四周岁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阶段。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不承担刑法上的法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993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有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收容教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除极少数恶性事件外,大多数的校园霸凌行为在我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仅仅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或由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换言之,那些【胖虎】们是被惯坏了——在我国的学校里,太不拿校园霸凌当回事儿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法律,是无法对被欺凌的孩子进行周全的保护的。既然法律不够健全,那么,校长和老师的态度也大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管可不管。只要防着孩子不要在学校里跳楼自杀,也就没他们什么事儿了。更不用提,在很多情况下,教师本身也是校园欺凌的一大来源。带头嘲笑、侮辱和孤立自己看不顺眼的学生,“他怎么就打你不打其他人呢?”这不是二三线城市老师们常说的经典语录吗?

于是,那些被惯坏了的熊孩子们越发有恃无恐。——都无所谓的啦,反正没有人会管。撕她的课本无所谓,孤立她嘲笑她无所谓,往她的杯子里丢粉笔无所谓,那么,放春药大概也无所谓吧,那么,把她带出去打一顿,让她吃泥巴,吃头发,大概也无所谓吧。

许多时候在面对问题儿童时,教育机构和家庭通常采用控制模式,希望能管制他们,然而这只能促成进一步对抗,并将他们更多地推向暴力团体之中。而当家长和学校管不住的时候,局面又会进一步绝望,于是他们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奔驰在性和攻击的小团体中。

校园霸凌不是打打闹闹!

如何界定校园霸凌和同学之间的普通打闹是学校和家长间在处理校园霸凌事件中最主要的分歧点,在中关村二小事件中这个矛盾也在双方的处理意见中被不断的放大。

据《人物》杂志报道,在台湾研究校园霸凌问题多年的心理学家王美恩指出,当校园霸凌事件中的施暴者,受害者和一个局外人同时存在时,这才是一场完整的霸凌行为。因为施暴者需要这个局外人的围观,帮助甚至抵制下,获得心理上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据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赵忠心表示,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什么恶意,是在一些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处理问题能力比较差,就采取动胳膊动拳头打起来来了,打完了之后很可能他们很快又成为朋友。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他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来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

拿什么拯救你——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们?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来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在网络上广大热心网友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呼吁、倡导抵制校园霸凌行为,并为受害者寻求心理辅导和媒体曝光。2016年4月,由知乎网友@面树 等人发起的“反对校园欺凌—蓝手节”志愿者组织正式发起成立,并在微博,知乎等网站发起了反校暴、再出发”的手势海报拍摄活动,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得到了广泛的响应。

蓝手结的标志就是一条交织的蓝白丝带,象征着反校暴手势。通过互联网这个纽带,将需要帮助的人和愿意提供帮助的人链接在一起,为受害者提供专业的意见,指导家长与孩子以合适的方式对应,调查取证,与各方接触,或者联系媒体曝光。通过团队内部志愿者们经验和资源正在切实地帮助更多的曾经或现在正在遭受校园欺凌的孩子们。

蓝手结官方联系邮箱:shudunmianshu@163.com

校暴情况快速说明表格:

校暴当事人在遭遇校园欺凌后,为了尽快了解情况,我们建议填写以下表格,这样会让我们比较快速全面了解情况,以便可以更好帮助当事人。

基本资料+情况说明

施暴者的信息。

施暴原因,时长,次数 。

一:施暴者对你的攻击方面,人证物证。

施暴:视频 录音 QQ群与空间截图等等形式物证。

目击证人愿意给你作证吗? 以法律证人的标准。

目击者的作证事情真实情况的视频录像。

二:班主任的行为,是否有录音和证人能证实呢?

三:校方态度如何呢? 班主任能否代表校方,是否寻找除班主任以外的教师呢?校长等呢?

四:是否将事件告知父母,态度反应如何.

五:是否向警察,教育局等政府机构反映过呢?如果有,结果是什么?

以上信息只为快速了解事件,并无他意。

拒绝校园暴力,我们一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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