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房山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_北京时间

高考各批次录取工作正有序推进,如果你的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要担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将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高考各批次录取工作正有序推进

如果你的家庭经济困难

请不要担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将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房山户籍;

2.考入京外普通高校;

3.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4.享受北京市城乡低保待遇、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城乡低收入家庭或重残人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办理贷款流程

(一)电话咨询: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确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向区教委资助中心电话咨询贷款细节,咨询电话:80330219。

(重点提示:区教委资助中心辅助办理的对象为考入京外普通高校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如果你考入的是京内普通高校,则由所在高校负责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请咨询录取高校相关部门。)

(二)申请时间:7月至8月

(三)确定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委托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须提供《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

(四)准备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下证件之一即可:

①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③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

另外,重残人家庭的学生只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重残人”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往届在校生);

(2)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3.借款学生本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金融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表原件两份(见附件)

5.《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一份。(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

三、签订借款合同

资料初审后,具体事项由北京银行支行相关业务部门通知。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15个工作日。请根据入学时间提前办理申请,以免耽误报到。

四、返还合同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将合同回执交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盖章,并按要求寄回。

五、贷款发放

每年10月上旬,北京银行支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提供的资金账户。

六、其他事项

1.办理继续使用贷款手续。贷款一次申请,分年审核发放。每学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贷款,共同借款人之一前往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到银行办理手续(有关合同回执的要求同上);如果停止贷款,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前往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及银行办理手续。

2.办理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包括账户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等。开户行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账号或调整还款计划,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共同到北京银行支行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3.变更共同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如学生在校情况、联系方式、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如实向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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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高考各批次录取工作正有序推进,如果你的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要担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将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高考各批次录取工作正有序推进

如果你的家庭经济困难

请不要担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将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房山户籍;

2.考入京外普通高校;

3.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4.享受北京市城乡低保待遇、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城乡低收入家庭或重残人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办理贷款流程

(一)电话咨询: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确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向区教委资助中心电话咨询贷款细节,咨询电话:80330219。

(重点提示:区教委资助中心辅助办理的对象为考入京外普通高校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如果你考入的是京内普通高校,则由所在高校负责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请咨询录取高校相关部门。)

(二)申请时间:7月至8月

(三)确定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委托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须提供《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

(四)准备申请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下证件之一即可:

①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③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

另外,重残人家庭的学生只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区县残联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重残人”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视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智力残疾;一级和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往届在校生);

(2)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3.借款学生本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金融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表原件两份(见附件)

5.《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一份。(学生以外的共同借款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提供。)

三、签订借款合同

资料初审后,具体事项由北京银行支行相关业务部门通知。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15个工作日。请根据入学时间提前办理申请,以免耽误报到。

四、返还合同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将合同回执交高校学生资助部门盖章,并按要求寄回。

五、贷款发放

每年10月上旬,北京银行支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提供的资金账户。

六、其他事项

1.办理继续使用贷款手续。贷款一次申请,分年审核发放。每学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贷款,共同借款人之一前往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到银行办理手续(有关合同回执的要求同上);如果停止贷款,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前往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及银行办理手续。

2.办理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包括账户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等。开户行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账号或调整还款计划,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共同到北京银行支行申请,审核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3.变更共同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如学生在校情况、联系方式、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如实向区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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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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