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安排身后事留下录像遗嘱,竟然被判无效?

在日常生活中,遗产分配往往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尤其是遗嘱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逝者的遗愿能否实现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如今,录像遗嘱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立遗嘱方式被越来越多人采用,但其中蕴含的法律要点却常常被忽视。
案例情况
上海的徐老太和老伴辛苦打拼一生,在上海留下了一套房产。老两口相继离世后,这套房产便成了留给大儿子、二女儿陈二姐、三儿子陈三弟的遗产。
徐老太生前觉得大儿子对自己赡养不够尽心,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所以特意录制了一段视频遗嘱,在视频中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我不打算给大儿子,要留给二女儿陈二姐和三儿子陈三弟。” 本以为一切都能按自己的心意安排妥当,可没想到后来三个子女因房产分配起了纠纷,闹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徐老太录制的这份视频遗嘱,并不符合《民法典》里关于录像遗嘱的构成要件,最终判定该视频遗嘱无效,只能依法酌情判定三个兄妹各自享有房产的相应份额。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录像遗嘱的形式也日益受到青睐,但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大家对其法律规定的把握还不够准确。
按照《民法典》规定,录像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录像里清晰记录自己的姓名、肖像,还有具体的年、月、日。徐老太的视频遗嘱恰恰缺少了这些关键环节,导致无法生效,这无疑是令人惋惜的。但也给广大朋友们敲响了警钟,在订立录像遗嘱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律要求,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做到位,这样才能让老人的心意得以实现,避免后续因遗嘱无效而引发的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