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殴打律师名噪一时的他,如今阶下囚寻律师辩护_北京时间

曾因殴打律师名噪一时的他,如今阶下囚寻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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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殴打律师名噪一时的他,如今阶下囚寻律师辩护

【编辑/王梅梅 统筹/陈威】近日,大白新闻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处级调研员、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王学林(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王学林曾就职于南开区人民法院,其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时,曾被媒体报道在立案大厅殴打律师。最终调查组建议免去其职务,并给予通报批评。如今的王学林沦为阶下囚,却不得不找律师为自己辩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学林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8月中旬,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处级调研员、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王学林(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学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学林利用担任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9月,王学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27日,据天津市南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消息,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王学林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王学林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省人,1962年12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历任南开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副处级),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干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其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时曾殴打律师

2011年7月1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在和平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一批该市检察系统承办的渎职侵权要案。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检察院对数名天津法官渎职侵权案中的12件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披露。

据悉,2006年3月28日下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王令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在立案大厅内对自己挥拳,并在立案大厅外将自己的脖子掐住。王令还称,王学林在与他的交谈中,不但一直指着他的鼻子说话,还曾表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你晚上走路小心点”。不久,中国律师网披露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事件,同时法制报刊发报道《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

次日下午,天津市政法委、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通过调查后,调查组认为,身为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在立案大厅接待王令及其当事人过程中,举止不当,不能有效地控制局面,对这件事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另外,作为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来到立案大厅接待王令一行,是受南开区法院主管副院长齐绪魁(音)的指派,但在王令曾多次要求见法院院长的情况下,齐绪魁没有及时出面处理,因此认定齐绪魁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因此,天津调查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王学林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并决定在天津市政法系统内对王学林和齐绪魁通报批评。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京津两地相关部门的关注,特此,最高法院院领导干部来津问责。【资料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天津市南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方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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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梅梅 统筹/陈威】近日,大白新闻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处级调研员、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王学林(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王学林曾就职于南开区人民法院,其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时,曾被媒体报道在立案大厅殴打律师。最终调查组建议免去其职务,并给予通报批评。如今的王学林沦为阶下囚,却不得不找律师为自己辩护。

图片来源于网络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学林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8月中旬,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处级调研员、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原经理王学林(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学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学林利用担任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9月,王学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27日,据天津市南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消息,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王学林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王学林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省人,1962年12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历任南开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副处级),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干部(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天津市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其任行政审判庭庭长时曾殴打律师

2011年7月1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在和平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一批该市检察系统承办的渎职侵权要案。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检察院对数名天津法官渎职侵权案中的12件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披露。

据悉,2006年3月28日下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王令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在立案大厅内对自己挥拳,并在立案大厅外将自己的脖子掐住。王令还称,王学林在与他的交谈中,不但一直指着他的鼻子说话,还曾表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你晚上走路小心点”。不久,中国律师网披露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事件,同时法制报刊发报道《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

次日下午,天津市政法委、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通过调查后,调查组认为,身为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在立案大厅接待王令及其当事人过程中,举止不当,不能有效地控制局面,对这件事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另外,作为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来到立案大厅接待王令一行,是受南开区法院主管副院长齐绪魁(音)的指派,但在王令曾多次要求见法院院长的情况下,齐绪魁没有及时出面处理,因此认定齐绪魁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因此,天津调查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王学林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并决定在天津市政法系统内对王学林和齐绪魁通报批评。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京津两地相关部门的关注,特此,最高法院院领导干部来津问责。【资料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天津市南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方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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