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_北京时间

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

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信部网站今日发布,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其中改变主要针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购买该类车型的消费者需要根据车辆参数计算是否符合新的免购置税技术要求。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

m≤1000时,Y=0.112 x m+0.4;1000KG<m≤1600时,Y=0.0078 x m+3.8;m>1600时,Y=0.0048 x m+8.60

(举例:车辆自重1100KG,如要符合免税条件,百公里电能消耗值不能高于0.0078x1100+3.8=12.38,小编注)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来源:工信部网站

编辑:王亦鹏

责编:王娟

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

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工信部网站今日发布,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其中改变主要针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购买该类车型的消费者需要根据车辆参数计算是否符合新的免购置税技术要求。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

m≤1000时,Y=0.112 x m+0.4;1000KG<m≤1600时,Y=0.0078 x m+3.8;m>1600时,Y=0.0048 x m+8.60

(举例:车辆自重1100KG,如要符合免税条件,百公里电能消耗值不能高于0.0078x1100+3.8=12.38,小编注)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来源:工信部网站

编辑:王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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