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踏春时这些行为不可取!

三月春风来,正是踏青时
当您在田野山间
享受春日美好时光时
切记
这些危及铁路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可取!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禁止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和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防护林木、护坡草坪、铁路线路封闭网及其他铁路防护设施。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击打列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二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钻车、扒车、跳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春游踏青
赏心悦目
切不可因一时疏忽或冲动
做出这些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哦
来源:北京站,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