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_北京时间

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

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

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有些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却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案例回顾

2012年,萍萍的父母离婚。2018年,父亲与郑女士相识,并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在2020年,父亲觉得两人感情稳定,准备结婚,不仅出资40万元为郑女士支付了一处房产的首付,还将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

2021年7月,萍萍的父亲又出资20万元为郑女士购买了一辆汽车,该车辆依旧登记在郑女士名下并一直由其使用。2022年9月,萍萍的父亲为了迎娶郑女士还按当地风俗,向郑女士转账60万元作为结婚彩礼。

之后,萍萍的父亲本以为可以开启新生活,却发现恋人迟迟不愿与自己领证结婚,经过多方打听后获知,原来,这位郑女士并未与其丈夫离婚。萍萍的父亲不仅觉得自己被骗了,更为自己的感情付出而感到难过,那段时间,整日郁郁寡欢,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更不幸的是,在获知女方未离婚的消息后不久,萍萍的父亲便因一场意外去世。今年,萍萍经过权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女士返还其父遗产。那么萍萍能够如愿拿回父亲的遗产吗?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分析。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首先要对萍萍父亲为郑女士支付的各项款项的性质进行认定。在郑女士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下,2019 年支付的 40 万元购房款、2021 年购买车辆花费的 20 万元以及 2022 年转账的 60 万元彩礼,应当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郑女士与自己的丈夫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她与萍萍父亲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因此郑女士理应将萍萍父亲所赠送的房产、车辆及彩礼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郑女士取得的上述财产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已经构成不当得利。萍萍作为父亲唯一的继承人,有权向郑女士主张返还相关款项。考虑到车辆已经使用多年,萍萍应当主张郑女士返还购房款 40 万元及彩礼 6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对于车辆可以主张适当的折价款。

律师表示,在涉及重大财产往来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婚姻状况等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当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公正的,它会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懂得运用它。

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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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糊涂恋,父亲去世后女儿替父讨公道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有些看似离我们很遥远,却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案例回顾

2012年,萍萍的父母离婚。2018年,父亲与郑女士相识,并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在2020年,父亲觉得两人感情稳定,准备结婚,不仅出资40万元为郑女士支付了一处房产的首付,还将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

2021年7月,萍萍的父亲又出资20万元为郑女士购买了一辆汽车,该车辆依旧登记在郑女士名下并一直由其使用。2022年9月,萍萍的父亲为了迎娶郑女士还按当地风俗,向郑女士转账60万元作为结婚彩礼。

之后,萍萍的父亲本以为可以开启新生活,却发现恋人迟迟不愿与自己领证结婚,经过多方打听后获知,原来,这位郑女士并未与其丈夫离婚。萍萍的父亲不仅觉得自己被骗了,更为自己的感情付出而感到难过,那段时间,整日郁郁寡欢,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更不幸的是,在获知女方未离婚的消息后不久,萍萍的父亲便因一场意外去世。今年,萍萍经过权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女士返还其父遗产。那么萍萍能够如愿拿回父亲的遗产吗?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分析。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首先要对萍萍父亲为郑女士支付的各项款项的性质进行认定。在郑女士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下,2019 年支付的 40 万元购房款、2021 年购买车辆花费的 20 万元以及 2022 年转账的 60 万元彩礼,应当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的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郑女士与自己的丈夫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她与萍萍父亲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因此郑女士理应将萍萍父亲所赠送的房产、车辆及彩礼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郑女士取得的上述财产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已经构成不当得利。萍萍作为父亲唯一的继承人,有权向郑女士主张返还相关款项。考虑到车辆已经使用多年,萍萍应当主张郑女士返还购房款 40 万元及彩礼 6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对于车辆可以主张适当的折价款。

律师表示,在涉及重大财产往来时,一定要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婚姻状况等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当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公正的,它会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懂得运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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