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毛主席纪念堂毛泽东革命业绩纪念室里,陈列着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文献的封面已经泛黄,其上“一些意见,请提交党组会上讨论”等字迹清晰可见,这是毛主席70年前所作的亲笔批语。这份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于1954年3月在杭州西子湖畔诞生。

在毛主席纪念堂毛泽东革命业绩纪念室里,陈列着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文献的封面已经泛黄,其上“一些意见,请提交党组会上讨论”等字迹清晰可见,这是毛主席70年前所作的亲笔批语。这份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于1954年3月在杭州西子湖畔诞生。今天丹丹和大家一起瞻仰文物,共同回顾这份宪法草案初稿所蕴含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要时代价值。
文物展示
1954年3月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1953年年底,毛泽东一行乘专列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在列车上,毛泽东曾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由于起草宪法的人员都是环西湖而居,所以也有一种说法,把“五四宪法”草案称为“西湖稿”。
为了做好“立国安邦”这件大事,毛泽东和起草小组一头钻进了宪法堆里,阅读、钻研各国宪法。中国的宪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所以毛泽东着重研究了1918年苏俄宪法和1936年苏联宪法以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据起草小组成员胡乔木的回忆,毛泽东对宪法起草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工作紧张而详细。起草一事计划在1954年1月31日完成宪法草案初稿,随即送中央各同志阅看。接下来的时间要落实讨论、修正等工作,并交全国人民讨论,争取在9月间根据人民意见做出必要的修正后即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最后通过。
毛泽东在修改宪法草案
虽然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反反复复,几易其稿,但毛泽东仍主张坚持实事求是、简单明了。在毛泽东看来,新中国在许多方面还欠缺经验。宪法写得简单明了是有好处的。等日后经验丰富之时,可以再制定更详细的宪法。子法可以根据情况多制定一些。作为母法的宪法,就不要随便变更、修改,否则会有影响。毛泽东说,“除总纲外,其他各章都写得比较简单。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
1954年6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要求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组织关于宪法草案的讨论,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社论号召开展广泛讨论。一场轰轰烈烈的宪法草案讨论随即遍及全国。“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一时变成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
浙江麻纺织厂工人报喜队在宣传宪法草案公布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新中国第一部“人民的宪法”由此诞生。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中国人民终于有了一部代表自身权益,遵循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著名党史专家逄先知曾撰文指出“五四宪法”在内容和结构上有几个鲜明特点。它真正从法律上保证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保证发展国家的民主化,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同时,“五四宪法”也是对《共同纲领》的发展。这部宪法通俗易懂,文字简明。
在“五四宪法”之后,我国宪法几经修改完善,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构建了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穿越历史的时空,开国领袖和新时代人民领袖对宪法的重视和尊崇一脉相承。今天,这份宪法草案初稿因其永恒历史意义和重要时代价值而依然绽放光芒。
来源:“毛主席纪念堂”微信公众号、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