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堆满垃圾、异味熏楼、电梯发臭!别把居家陋习当个人自由

不少人认为,自家房屋属于私人空间,屋内如何摆放、是否囤积物品都是个人私事,他人无权干涉。但生活中,过度囤积杂物、堆放废旧物品,极易滋生卫生隐患、消防隐患,产生异味、虫害,严重侵害周边邻居的合法居住权益。私人住宅绝非法外之地,个人自由必须止步于他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安全。
案件回顾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坝鑫家园一名70多岁老人,与老伴长期在家中囤积大量杂物、生活用品及废旧物品。两位老人均有退休金,子女就近居住且多次劝说整改,但老人始终固执己见,认为囤积废品可售卖获利,拒不配合清理。随着杂物日积月累,屋内堆积如山、难以下脚,还存放大量过期、剩余食品。
近期天气炎热,加之老人身体欠佳,未能及时清理售卖废品,屋内腐败物品滋生大量细菌和蟑螂,浓烈异味弥漫整栋单元楼,导致居民不愿乘坐电梯,严重扰乱邻里正常生活秩序。社区、物业多次上门劝说整改,投放蟑螂药并协助清理,但老人产生抵触情绪,杂物反复堆积,扰民隐患始终无法根除。
为彻底化解卫生与安全隐患,社区转变工作思路,优先做好老人家属思想工作,讲明囤物的多重危害。同时,驹子房消防救援站工作人员上门,通过播放火灾警示视频、邻里维权索赔案例,为老人细算安全账、经济账,耐心普法释理,最终打动老人及家属,获得整改同意。6月5日,消防部门联合乡平安办、社区、物业等多方力量开展集中清理,累计清理杂物218袋、破旧家具2吨多。清理后,专业消杀团队将开展全域消杀,家属将聘请家政深度清洁,消防员同步排查电路安全隐患。此外,社区与物业将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废品回收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相邻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业主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排放污染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老人屋内杂物滋生异味、虫害,扩散至公共区域,干扰邻居居住,已构成民事侵权,邻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妨碍、赔偿损失。
另外,老人这种无序囤物的习惯暗藏消防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相关法规。依据《消防法》规定,个人不得堆放易燃杂物、妨碍消防安全,居家杂物大量堆积会堵塞逃生空间、加速火势蔓延,埋下火灾隐患。若拒不整改,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拒不配合可依法处置,产生的清理、消杀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律师提醒广大朋友,私人住宅的使用自由并非绝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是基础。市民切勿因侥幸心理囤积杂物、漠视邻里权益,既要自觉维护居家卫生与消防安全,也要尊重他人居住权。遇到邻里扰民、隐患堆积问题,可通过社区协调、依法维权等合法方式解决,共建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