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发生事故谁担责?_北京时间

“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发生事故谁担责?

北京三中院通报经营场所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岩馆、露营地、KTV等

“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发生事故谁担责?

近年来,攀岩成为运动新潮流,但由于这项运动存在风险性,不少人打趣,“攀岩的尽头是骨科”。一旦在攀岩馆产生安全意外,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9月28日,北京三中院通报一批经营场所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例攀岩馆摔伤案。

吴先生是一名攀岩初学者,在北京市某岩馆上过一节体验课后,就开通了季卡。第二次,吴先生来到无需佩戴安全绳、难度更高的攀石区游玩,但爬到一半时,发现自己无法登顶也无法下来。就在“进退两难”之时,吴先生大声呼救,安全员站在吴先生正下方,开玩笑般地告诉他:“跳吧,死不了。”吴先生纵身一跃,却正好掉落在安全员身上,导致胸椎骨折。

北京三中院民一庭法官于洪群介绍,通常攀岩馆分为两大区域:有安全绳保护的“岩壁区”和徒手攀岩的“攀石区”。虽然“攀石区”高度较低,但由于没有保护措施,通常危险性更高,并不适合初学者。为此涉案岩馆也在醒目处张贴告示表示,如果“攀石区”上方有人在攀岩,下方2.5米以内的区域内,严禁站立或者坐卧。“我们根据监控视频看到,在攀爬过程中,吴某就开始呼救,他说不行了不行了,然后旁边的工作人员本来是在看手机,听到声音就走到了吴某下方,跟他说‘掉下来就掉下来,也死不了’。随后吴某就大叫一声,然后就掉落了。视频显示,吴某应该是摔到了那个工作人员身上,然后就受伤送医了。 经过鉴定,吴某胸椎骨折,构成了8级伤残。”

(图片为AI生成)

事发后,吴先生以岩馆未尽安全提示和救助义务为由诉至法院。于洪群说,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工作人员的不恰当行为与吴某受伤存在关联。“吴某在呼救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没有给这个吴某一个正确恰当的指导,告诉他如何正确下落,而且工作人员就站在他的下方,已经违反了岩馆安全须知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攀岩本身就是一个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体育运动项目,吴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项运动的风险性。所以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我们最后认定了攀岩公司是承担60%的责任,然后吴某自身承担40%的责任。”

除了攀岩,滑雪、滑草、露营、温泉……这些户外活动近年来也愈发受到大众欢迎。三中院通报的另一起案例中,姥姥与9岁的外孙女共乘同一辆滑草圈,工作人员没有加以制止,最终滑草圈翻倒导致老人十级伤残。三中院审理认定,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老年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对自身安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介绍,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三中院审结经营场所经营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06件,其中,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占比为5%,受害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占比为13%,经营者与受害人区分主次责任的案件占比82%。

发布会现场图

在攀岩、滑雪等高风险运动成为潮流的当下,于洪群法官提示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经营这种攀岩运动项目的经营者,首先是需要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保障义务,有时候不仅仅是贴一两张风险告知书就足以了。 同时也提醒大家,参与这种高风险运动时,要结合自身的身体条件,体力、技术情况去充分预估到运动的风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新闻广播记者李小趣报道)

“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发生事故谁担责?

北京三中院通报经营场所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岩馆、露营地、KTV等

“攀岩的尽头是骨科”,发生事故谁担责?

近年来,攀岩成为运动新潮流,但由于这项运动存在风险性,不少人打趣,“攀岩的尽头是骨科”。一旦在攀岩馆产生安全意外,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9月28日,北京三中院通报一批经营场所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例攀岩馆摔伤案。

吴先生是一名攀岩初学者,在北京市某岩馆上过一节体验课后,就开通了季卡。第二次,吴先生来到无需佩戴安全绳、难度更高的攀石区游玩,但爬到一半时,发现自己无法登顶也无法下来。就在“进退两难”之时,吴先生大声呼救,安全员站在吴先生正下方,开玩笑般地告诉他:“跳吧,死不了。”吴先生纵身一跃,却正好掉落在安全员身上,导致胸椎骨折。

北京三中院民一庭法官于洪群介绍,通常攀岩馆分为两大区域:有安全绳保护的“岩壁区”和徒手攀岩的“攀石区”。虽然“攀石区”高度较低,但由于没有保护措施,通常危险性更高,并不适合初学者。为此涉案岩馆也在醒目处张贴告示表示,如果“攀石区”上方有人在攀岩,下方2.5米以内的区域内,严禁站立或者坐卧。“我们根据监控视频看到,在攀爬过程中,吴某就开始呼救,他说不行了不行了,然后旁边的工作人员本来是在看手机,听到声音就走到了吴某下方,跟他说‘掉下来就掉下来,也死不了’。随后吴某就大叫一声,然后就掉落了。视频显示,吴某应该是摔到了那个工作人员身上,然后就受伤送医了。 经过鉴定,吴某胸椎骨折,构成了8级伤残。”

(图片为AI生成)

事发后,吴先生以岩馆未尽安全提示和救助义务为由诉至法院。于洪群说,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工作人员的不恰当行为与吴某受伤存在关联。“吴某在呼救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没有给这个吴某一个正确恰当的指导,告诉他如何正确下落,而且工作人员就站在他的下方,已经违反了岩馆安全须知的规定。但是考虑到攀岩本身就是一个具有较高危险性的体育运动项目,吴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项运动的风险性。所以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我们最后认定了攀岩公司是承担60%的责任,然后吴某自身承担40%的责任。”

除了攀岩,滑雪、滑草、露营、温泉……这些户外活动近年来也愈发受到大众欢迎。三中院通报的另一起案例中,姥姥与9岁的外孙女共乘同一辆滑草圈,工作人员没有加以制止,最终滑草圈翻倒导致老人十级伤残。三中院审理认定,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老年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对自身安全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北京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介绍,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三中院审结经营场所经营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06件,其中,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占比为5%,受害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占比为13%,经营者与受害人区分主次责任的案件占比82%。

发布会现场图

在攀岩、滑雪等高风险运动成为潮流的当下,于洪群法官提示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经营这种攀岩运动项目的经营者,首先是需要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保障义务,有时候不仅仅是贴一两张风险告知书就足以了。 同时也提醒大家,参与这种高风险运动时,要结合自身的身体条件,体力、技术情况去充分预估到运动的风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新闻广播记者李小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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