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时隔14年这部法律大修 关乎6亿中国人的生存
原标题: 这部法律大修,关乎6亿中国人的生存
时隔14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迎来大修。
这并不是一件小事,它关乎中国6亿人口的生存问题。
10月31日上午,《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
“三权分置”、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经营权入股,等热门话题再次被提及。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主任朱道林表示,《草案》把一些问题通过法律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很重要,也是一件好事。
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草案》能够使农民的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也使农民的权利更清晰。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在此之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认为,这一政策安排让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
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朱道林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再延长三十年,是指承包制度不变,过程中经营权可以流转。
三权分置农地用途不变
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
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推行土地三权分置,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