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电子商务法》三审 销售网络主播、微商等纳入监管_北京时间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稿将销售商品的网络主播、微商被纳入经营者范围,禁止电商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并对个人不办理登记情形作出规定。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审议稿将销售商品的网络主播、微商被纳入经营者范围,禁止电商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一步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并对个人不办理登记情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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