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_北京时间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学校教职员工、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发现学生受到欺凌或者疑似受到欺凌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认定、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学校教职员工、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发现学生受到欺凌或者疑似受到欺凌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认定、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学校教职员工、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发现学生受到欺凌或者疑似受到欺凌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认定、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5月26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学校教职员工、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发现学生受到欺凌或者疑似受到欺凌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认定、处理学生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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