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对"能否遏制学术不端之风_北京时间

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

2015年以来,我国科技界接连遭遇国外出版集团较大规模的集中撤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科学家的国际声誉受到直接冲击。为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中国科协近日正式印发《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并提出坚守"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的"四反对"底线。

严肃查处比什么都管用

蒋理

早在2015年9月,针对我国科技界接连遭遇国外出版集团较大规模的集中撤稿事件,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就发布了《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守则》: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我国治理学术不端,必须建立学术共同体,按照学术标准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与贡献,同时,应依据学术规则对涉嫌学术不端的学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在接连遭遇国外出版机构较大规模论文撤稿之后,我国学术界迄今为止,没有看到一篇被撤学术论文作者所在机构(大学或医院、科研机构)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作者公开进行调查、处理,那么,"五不"或者"四反对"有何意义?

对于学术不端,我国有关部门一再表示要"零容忍"、"坚守底线",可是,具体到学术不端事件处理,却演变为"零处理"、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掌握学术资源配置和进行学术评价的,不是学术共同体,而是学术利益共同体,而学术利益共同体则成为学术不端的保护伞。要严厉治理学术不端问题,必须破除学术利益共同体。

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术不端现象就是学术利益共同体滋生的。一方面,学术共同体追求短期的学术政绩,而采用抄袭、造假、花钱买论文、请人代写代发表论文等方式发论文,是为学术政绩服务的;另一方面,学术利益共同体在学术不端事发后,担心影响自身的声誉(实际是利益),于是对学术不端总是采取拖延、回避的态度,尽量不调查、不处理。不但如此,还大肆炮制"动机论"、"阴谋论"粉饰学术不端。比如,质疑撤稿的国际学术期刊,是先收钱后故意抹黑中国学术界,是期刊自己把关不严导致撤稿,这些期刊是"掠夺性期刊"。然而,这样的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对方真是大肆收版面费发财的"掠夺性期刊",为何会自断财路撤稿,抹黑给自己带来财源的中国学者呢?

我国不少学者却在这样的环境中浑水摸鱼。比如,对于论文被撤稿,有论文作者指责这是代发表论文搞假同行评审,自己论文没有造假,可问题是,委托他人代发论文就不对,对于论文发表,作者必须负全责;还有人指责出版机构由作者自己提供评审专家的评审制度有漏洞,可问题是,这在国外学术界是基于对学者的信任而建立的通行的制度,没有学者去钻所谓的漏洞,给学术期刊提供虚假的评审人联系方式(即留自己的邮箱,让学术期刊把评审邀请函发到这个信箱,以便由自己写论文评审意见),而轮到我国学者,却大面积地钻漏洞呢?我国学者的诚信何在?为何连基本的底线也没有了,以至于要发文件告诉学者不要由他人代写论文?

不建立学术共同体,严肃按学术原则调查学术不端事件,再出台文件对学术不端发狠话,也很难纯净学术环境。中国科协等学术机构应该督促所有高校和科研机构、医院,对曝出撤稿丑闻的论文作者进行严查,这比什么都管用。

" 集中撤稿"背后是畸形论文崇拜

乾羽

个别科研人员的造假,损及的更多是个人的声誉;集中撤稿的出现,则暴露出科研的某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论文崇拜引起的普遍浮躁。论文造假者多是缺少自律者,真正把科研视为生命,冷板凳一坐十年的学者是不屑于论文作假的。但是,当被集中撤稿者以群体的形式出现时,我们就应该追问:为何有这么多人缺少基本的自律?要知道,对于科研来说,数据成果不造假、不抄袭剽窃科研成果,不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可都是基本的常识。一定有外在的原因和直接的诱惑,让很多科研学者丧失了常识的判断力,丧失了坚守底线的淡定和从容。

这个外在原因和直接诱惑就是论文崇拜。论文是科研的集中成果,也是对科研水平的直接评价。所以,高质量的论文是重要的,尤其是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从学术的层面看,这种发表是一种科研突破的宣示,有助于确立个人在研究领域的地位和影响;从研究的层面看,这种发表是一种科研范围的划定,等同于圈定了个人的研究重点和领域。因此,论文发表当然需要鼓励,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需要加大鼓励。只是,在评价和鼓励论文时,不能陷入论文崇拜之中--认为论文就是科研能力的唯一证明,把论文的发表和奖励、职称、科研全面地挂起钩,进而"一文遮百丑,一文定全部"。

这种论文崇拜可能简化为论文发表平台的崇拜。如果,论文是真才实学的结晶,那么崇拜论文的结果最多就是忽视了其它方面的发展,让科研窄化。而当论文崇拜发展到论文平台崇拜时,人们所谓的论文崇拜就已经简化为对期刊平台的膜拜。在平台崇拜的思维下,凡是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都是重要的论文,没有发表的就是缺少科研含金量的成果,凡是发表在更重要期刊上的论文都是更好的成果,即便这样的发表背后隐藏着种种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当论文崇拜发展至论文平台崇拜时,僵化的思维就会产生,功利的意识就会生成,科研者最在意的不再是论文质量,而是论文是否能够发表--在更高级别刊物上发表。

论文重要,但如何合理评价科研成果更重要;权威期刊重要,但如何规范地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更重要。尤其是,学科不同,评价标准各异,不该以国际期刊和权威期刊的发表,作为唯一评价指标。"集中撤稿"就是对于中国学术界的一次及时提醒:科研自律需要坚守,科研规矩需要坚持;更重要的是,论文崇拜不该强化、不能畸形,不能把科研等同于论文,不能把期刊级别等同于论文质量。只有矫正了畸形的论文崇拜,不择手段谋求发表的现象才能好转,集中撤稿的尴尬才不会再次上演。本版供图/视觉中国

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

2015年以来,我国科技界接连遭遇国外出版集团较大规模的集中撤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科学家的国际声誉受到直接冲击。为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中国科协近日正式印发《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并提出坚守"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的"四反对"底线。

严肃查处比什么都管用

蒋理

早在2015年9月,针对我国科技界接连遭遇国外出版集团较大规模的集中撤稿事件,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就发布了《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行为守则》: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我国治理学术不端,必须建立学术共同体,按照学术标准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与贡献,同时,应依据学术规则对涉嫌学术不端的学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在接连遭遇国外出版机构较大规模论文撤稿之后,我国学术界迄今为止,没有看到一篇被撤学术论文作者所在机构(大学或医院、科研机构)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作者公开进行调查、处理,那么,"五不"或者"四反对"有何意义?

对于学术不端,我国有关部门一再表示要"零容忍"、"坚守底线",可是,具体到学术不端事件处理,却演变为"零处理"、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掌握学术资源配置和进行学术评价的,不是学术共同体,而是学术利益共同体,而学术利益共同体则成为学术不端的保护伞。要严厉治理学术不端问题,必须破除学术利益共同体。

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术不端现象就是学术利益共同体滋生的。一方面,学术共同体追求短期的学术政绩,而采用抄袭、造假、花钱买论文、请人代写代发表论文等方式发论文,是为学术政绩服务的;另一方面,学术利益共同体在学术不端事发后,担心影响自身的声誉(实际是利益),于是对学术不端总是采取拖延、回避的态度,尽量不调查、不处理。不但如此,还大肆炮制"动机论"、"阴谋论"粉饰学术不端。比如,质疑撤稿的国际学术期刊,是先收钱后故意抹黑中国学术界,是期刊自己把关不严导致撤稿,这些期刊是"掠夺性期刊"。然而,这样的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对方真是大肆收版面费发财的"掠夺性期刊",为何会自断财路撤稿,抹黑给自己带来财源的中国学者呢?

我国不少学者却在这样的环境中浑水摸鱼。比如,对于论文被撤稿,有论文作者指责这是代发表论文搞假同行评审,自己论文没有造假,可问题是,委托他人代发论文就不对,对于论文发表,作者必须负全责;还有人指责出版机构由作者自己提供评审专家的评审制度有漏洞,可问题是,这在国外学术界是基于对学者的信任而建立的通行的制度,没有学者去钻所谓的漏洞,给学术期刊提供虚假的评审人联系方式(即留自己的邮箱,让学术期刊把评审邀请函发到这个信箱,以便由自己写论文评审意见),而轮到我国学者,却大面积地钻漏洞呢?我国学者的诚信何在?为何连基本的底线也没有了,以至于要发文件告诉学者不要由他人代写论文?

不建立学术共同体,严肃按学术原则调查学术不端事件,再出台文件对学术不端发狠话,也很难纯净学术环境。中国科协等学术机构应该督促所有高校和科研机构、医院,对曝出撤稿丑闻的论文作者进行严查,这比什么都管用。

" 集中撤稿"背后是畸形论文崇拜

乾羽

个别科研人员的造假,损及的更多是个人的声誉;集中撤稿的出现,则暴露出科研的某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论文崇拜引起的普遍浮躁。论文造假者多是缺少自律者,真正把科研视为生命,冷板凳一坐十年的学者是不屑于论文作假的。但是,当被集中撤稿者以群体的形式出现时,我们就应该追问:为何有这么多人缺少基本的自律?要知道,对于科研来说,数据成果不造假、不抄袭剽窃科研成果,不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可都是基本的常识。一定有外在的原因和直接的诱惑,让很多科研学者丧失了常识的判断力,丧失了坚守底线的淡定和从容。

这个外在原因和直接诱惑就是论文崇拜。论文是科研的集中成果,也是对科研水平的直接评价。所以,高质量的论文是重要的,尤其是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从学术的层面看,这种发表是一种科研突破的宣示,有助于确立个人在研究领域的地位和影响;从研究的层面看,这种发表是一种科研范围的划定,等同于圈定了个人的研究重点和领域。因此,论文发表当然需要鼓励,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需要加大鼓励。只是,在评价和鼓励论文时,不能陷入论文崇拜之中--认为论文就是科研能力的唯一证明,把论文的发表和奖励、职称、科研全面地挂起钩,进而"一文遮百丑,一文定全部"。

这种论文崇拜可能简化为论文发表平台的崇拜。如果,论文是真才实学的结晶,那么崇拜论文的结果最多就是忽视了其它方面的发展,让科研窄化。而当论文崇拜发展到论文平台崇拜时,人们所谓的论文崇拜就已经简化为对期刊平台的膜拜。在平台崇拜的思维下,凡是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都是重要的论文,没有发表的就是缺少科研含金量的成果,凡是发表在更重要期刊上的论文都是更好的成果,即便这样的发表背后隐藏着种种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当论文崇拜发展至论文平台崇拜时,僵化的思维就会产生,功利的意识就会生成,科研者最在意的不再是论文质量,而是论文是否能够发表--在更高级别刊物上发表。

论文重要,但如何合理评价科研成果更重要;权威期刊重要,但如何规范地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更重要。尤其是,学科不同,评价标准各异,不该以国际期刊和权威期刊的发表,作为唯一评价指标。"集中撤稿"就是对于中国学术界的一次及时提醒:科研自律需要坚守,科研规矩需要坚持;更重要的是,论文崇拜不该强化、不能畸形,不能把科研等同于论文,不能把期刊级别等同于论文质量。只有矫正了畸形的论文崇拜,不择手段谋求发表的现象才能好转,集中撤稿的尴尬才不会再次上演。本版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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