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易嘉)9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中队民警在上阳武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两辆牌照为晋H的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通讯员/亢军 罗易嘉)9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中队民警在上阳武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两辆牌照为晋H的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王某、谷某在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时神情紧张,经大队民警询问,驾驶人王某、谷某说是车管所办理的,不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假的,随即民警将其二人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核实。
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驾驶人王某、谷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铁证下,驾驶人王某、谷某分别承认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均是通过微信在网上购买的假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对其2人驾驶的机动车依法暂扣,并对其王某进行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0元。对其谷某进行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7000元。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驾驶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莫心存侥幸图一时之利,触碰法律的底线,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证驾驶、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