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显示:目前五类水价中,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建设类用水统一归类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五类水价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
本网讯 刘松报道:6月28日,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召开,公布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并进行讨论。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听证人、旁听人共33人参加听证会。
会议宣读了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详细说明城区供水价格调整依据及理由。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参会代表就听证方案进行讨论。
宜春中心城区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显示:目前五类水价中,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建设类用水统一归类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五类水价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年用水量360吨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执行一级水价1.40元/吨,年用水量360吨至480吨执行二级水价2.10元/吨,年用水量480吨以上执行三级水价4.20元/吨,合表户供水水价为1.42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1.96元/吨;特殊行业用水水价为7.00元/吨。各类水价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该改革方案将按照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