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仅三天就辞职引公司怀疑 一查竟是黑客_北京时间

女子入职仅三天就辞职引公司怀疑 一查竟是黑客

据指控,2017年6月中,32岁四川籍女子白某某,以忘记带身份证资料(身份证件正被邮寄过来中)为由,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利用化名骗过招聘人员,临时应聘入职广州市番禺区某计算机有限公司。

女子入职仅三天就辞职引公司怀疑 一查竟是黑客

千里迢迢从外省来到广州番禺,化名应聘,"潜伏"3天就离开,奇女子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窃取多份内部文件资料……为了几页资料,换来牢狱之灾,这名黑客可谓"敬业"。

据指控,2017年6月中,32岁四川籍女子白某某,以忘记带身份证资料(身份证件正被邮寄过来中)为由,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利用化名骗过招聘人员,临时应聘入职广州市番禺区某计算机有限公司。入职后,白某某很快便投入了工作,工作能力和工作状态都不错,但入职仅3天,她突然提出辞职。

白某某的这一异常行为让公司同事们颇有些不解,公司监管层随即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公司监控视频及计算机服务器数据库日志记录,发现白某某利用操作公司交其使用的电脑之机,偷偷安装了其同伙通过QQ向她发送的黑客软件,非法侵入了公司服务器,并将该公司多份内部文件资料通过QQ传送给同伙。经初步统计,白某某的上述行为对该公司造成损失共计6万元。

归案后,白某某对自己窃取公司内部资料的行为供认不讳。她交待,由于打算与同伙在网上搭建一个分销平台,"看上了"番禺该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资料,故借机应聘,实则窃取公司内部资料文件,不料行径败露被捕。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结果:白某某被控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嫌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该案待判。

女子入职仅三天就辞职引公司怀疑 一查竟是黑客

据指控,2017年6月中,32岁四川籍女子白某某,以忘记带身份证资料(身份证件正被邮寄过来中)为由,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利用化名骗过招聘人员,临时应聘入职广州市番禺区某计算机有限公司。

女子入职仅三天就辞职引公司怀疑 一查竟是黑客

千里迢迢从外省来到广州番禺,化名应聘,"潜伏"3天就离开,奇女子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窃取多份内部文件资料……为了几页资料,换来牢狱之灾,这名黑客可谓"敬业"。

据指控,2017年6月中,32岁四川籍女子白某某,以忘记带身份证资料(身份证件正被邮寄过来中)为由,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利用化名骗过招聘人员,临时应聘入职广州市番禺区某计算机有限公司。入职后,白某某很快便投入了工作,工作能力和工作状态都不错,但入职仅3天,她突然提出辞职。

白某某的这一异常行为让公司同事们颇有些不解,公司监管层随即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公司监控视频及计算机服务器数据库日志记录,发现白某某利用操作公司交其使用的电脑之机,偷偷安装了其同伙通过QQ向她发送的黑客软件,非法侵入了公司服务器,并将该公司多份内部文件资料通过QQ传送给同伙。经初步统计,白某某的上述行为对该公司造成损失共计6万元。

归案后,白某某对自己窃取公司内部资料的行为供认不讳。她交待,由于打算与同伙在网上搭建一个分销平台,"看上了"番禺该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资料,故借机应聘,实则窃取公司内部资料文件,不料行径败露被捕。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结果:白某某被控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嫌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该案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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