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省城合肥工商接听消费热线412件 服务类过半数_北京时间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2019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4日-2月10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共计4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其中投诉101件,咨询299件,举报12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达到了259件,超过半数。

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53件

前三名依次为服装鞋帽、食品及烟酒饮料。服装鞋帽类商品来电共计18件。主要反映购买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购买的服装鞋帽实体店价格与其他购买渠道价格差异较大及咨询实体店购物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食品类商品来电共计14件,主要反映在餐馆就餐时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在超市等实体店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59件

前三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预付卡服务及共享单车。餐饮与住宿服务类来电共计28件。主要反映在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网页宣传与酒店实际不符,或预约订单被无故取消导致无法入住;在商家预定年夜饭等酒席,被商家限制消费,或取消预定时,商家拒绝退还预付款。

预付卡服务类来电共计17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沐浴、KTV等领域,反映商家以年节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或要求在预付卡的优惠价格上加收现金。

共享单车类来电共计7件,主要反映某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或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后发现车辆无法使用。

非现场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咨询103件,其中互联网购物消费占比较高,主要反映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耿慧 记者 苏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2019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4日-2月10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共计4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其中投诉101件,咨询299件,举报12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达到了259件,超过半数。

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53件

前三名依次为服装鞋帽、食品及烟酒饮料。服装鞋帽类商品来电共计18件。主要反映购买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购买的服装鞋帽实体店价格与其他购买渠道价格差异较大及咨询实体店购物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食品类商品来电共计14件,主要反映在餐馆就餐时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在超市等实体店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59件

前三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预付卡服务及共享单车。餐饮与住宿服务类来电共计28件。主要反映在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网页宣传与酒店实际不符,或预约订单被无故取消导致无法入住;在商家预定年夜饭等酒席,被商家限制消费,或取消预定时,商家拒绝退还预付款。

预付卡服务类来电共计17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沐浴、KTV等领域,反映商家以年节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或要求在预付卡的优惠价格上加收现金。

共享单车类来电共计7件,主要反映某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或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后发现车辆无法使用。

非现场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咨询103件,其中互联网购物消费占比较高,主要反映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耿慧 记者 苏艺)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2019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4日-2月10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共计4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其中投诉101件,咨询299件,举报12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达到了259件,超过半数。

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53件

前三名依次为服装鞋帽、食品及烟酒饮料。服装鞋帽类商品来电共计18件。主要反映购买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购买的服装鞋帽实体店价格与其他购买渠道价格差异较大及咨询实体店购物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食品类商品来电共计14件,主要反映在餐馆就餐时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在超市等实体店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59件

前三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预付卡服务及共享单车。餐饮与住宿服务类来电共计28件。主要反映在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网页宣传与酒店实际不符,或预约订单被无故取消导致无法入住;在商家预定年夜饭等酒席,被商家限制消费,或取消预定时,商家拒绝退还预付款。

预付卡服务类来电共计17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沐浴、KTV等领域,反映商家以年节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或要求在预付卡的优惠价格上加收现金。

共享单车类来电共计7件,主要反映某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或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后发现车辆无法使用。

非现场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咨询103件,其中互联网购物消费占比较高,主要反映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耿慧 记者 苏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2019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4日-2月10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共计4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其中投诉101件,咨询299件,举报12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达到了259件,超过半数。

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53件

前三名依次为服装鞋帽、食品及烟酒饮料。服装鞋帽类商品来电共计18件。主要反映购买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购买的服装鞋帽实体店价格与其他购买渠道价格差异较大及咨询实体店购物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食品类商品来电共计14件,主要反映在餐馆就餐时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在超市等实体店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

烟酒饮料类商品来电共计有12件,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59件

前三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预付卡服务及共享单车。餐饮与住宿服务类来电共计28件。主要反映在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网页宣传与酒店实际不符,或预约订单被无故取消导致无法入住;在商家预定年夜饭等酒席,被商家限制消费,或取消预定时,商家拒绝退还预付款。

预付卡服务类来电共计17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沐浴、KTV等领域,反映商家以年节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或要求在预付卡的优惠价格上加收现金。

共享单车类来电共计7件,主要反映某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或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后发现车辆无法使用。

非现场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咨询103件,其中互联网购物消费占比较高,主要反映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耿慧 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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