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丰台区举行“法治副村长”启动仪式。丰台区统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按照“一村一人”原则,在56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副村长”。与此同时,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正式成立揭牌,实现法务区机构实体化运行。
(记者 石瑶)12月3日,丰台区举行“法治副村长”启动仪式。丰台区统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按照“一村一人”原则,在56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副村长”。与此同时,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正式成立揭牌,实现法务区机构实体化运行。

近年来,丰台法治建设驶上“快车道”,从发布丰台法务区规划建设蓝图,到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服务新高地,再到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如今,又为基层治理带来新思路,设立“法治副村长”,走好法治乡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副村长”上岗,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启动仪式上,宣读了“法治副村长”工作规则。他们将负责宣传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改善村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首届法治副村长任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履职情况,重新聘任人员。

除了“法治副村长”,丰台区还积极探索创新,推广“金融副村长”“科技副村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责编 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