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先后从济南多家商场购买了金鲁源、常生源、海旗、新海四个品牌的海参。他告诉北京时间“暴风眼”,他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在广州打假时,去某行政执法部门协商解决一批问题海参,却被厂家的几个彪形大汉团团围住。
今年的315,38岁的职业打假人沈海(化名)过得很糟心。
2014年,他花了40多万购买的4家大品牌的问题海参,至今还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3年间,他起诉了其中三家销售问题海参的商场和生产企业,目前还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结果。
沈海33岁之前一直从事海参生产行业,后来经营难以维系,被迫转行做了打假人。“发现有问题,就直接大量购买”,打假套路算不上精通的沈海,骨子里却有着“东北人身上的执拗和认死理儿”。
“中院不行去高院,高院不行再抗诉,我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今年3月,沈海往返北京、山东各地,接触了许多媒体、律师、打假人,希望能找到破局的办法。
僵局
打假三年未见成果 依然要坚持到底
“海参一盒几千块,糖和盐就几块钱,消费者买了这样的海参,钱花了不少,营养完全达不到。太坑人!”
2014年,沈海先后从济南多家商场购买了金鲁源、常生源、海旗、新海四个品牌的海参。经过检测,四个品牌存在盐分超标、违规含糖以及蛋白质、脂肪含量、复水后干重率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
沈海分别向济南市各区的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进行举报,并向济南市三家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假一赔十。如果顺利的话,他打算再起诉剩余的一家。
金鲁源海参成分表中明确标注盐分4.7%
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认定,金鲁源海参加盐高达46%。而其在宣传册中称添加盐分不足10%,成分表中明确标注盐分4.7%。常生源、海旗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鉴定也都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然而,三年过去了,三个案子只有金鲁源案被判赔偿。
庭审中,被告都对沈海的职业打假人身份提出了质疑,认为其不属于普通消费者。法院虽然对这一抗辩均予以驳回,但也没有支持沈海的十倍赔偿请求。
除了历下区人民法院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标准判赔三倍,剩余两家法院均认为销售商场已经尽到了相应审查义务,判决退货,不支持赔偿。
“既然检测证明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也采信了这些证据,为什么不按照《食品安全法》判决十倍赔偿?”沈海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
三个案子,沈海都坚持继续上诉,并把被告由商场改成了海参生产者。其中两个已经济南市中院开庭等待判决结果,另一个已经上诉到了省高院。
虽然对法院及各政府部门的工作存在诸多不满,但沈海也明白,随着去年9月《消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旨在排除职业打假人的“第二条”虽未正式出台但已经发挥作用,很多法官在法庭上拿“二条”说事儿。沈海感觉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没想到职业打假人的冬天这么快就来了。
他们所说的“二条”,就是去年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
“什么叫以牟利为目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普通消费者买了假货要求三倍、十倍赔偿,算牟利么?按照全国人大对于牟利的定义不应该是违法获得利益吗?职业打假人依法维权哪里违法获利了?”沈海等职业打假人一直希望能对这个“二条”进行更明确的解读。
“目前来看,法官裁决权还是很大的。政策的东西我们无法左右,只能做好自己的事情。中院败诉我就去高院,高院败诉我就去申请抗诉。他卖的东西不合格,就应该承担责任,我相信法律。正义会迟一点,但总会来的。”
身份
生产者到打假人 因为心里有“仇恨”
沈海,祖籍山东临沂,祖父当年闯关东来到黑龙江,到了他这一辈,又回到了全国海参产量最大的山东,从事海参生产。“生意最好的时候,雇着十几个工人,每年有几百万的营业额”。
后来,沈海发现生意越来越难做。他的海参生产成本差不多要3000一斤,可很多花巨资做广告的大品牌,售价竟然不足3000元。
“卖的比我成本都低,我怎么跟别人竞争?我明白降低成本的门道,但我希望老老实实做生意,不赚亏心钱,结果被逼的干不下去了。他们毁掉了我本想做一辈子的事业!”回忆起这段经历,沈海依旧很生气。
2012年的“3·15”,沈海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对职业打假人王海的报道。他发现原来有这样一个工作,既能赚钱养家糊口,还能让那些海参造假售假者付出代价。
“当初我给食药监局打电话投诉过海参造假,但他们说让我提供证据,也就是说要把东西买到手里才行。既然这样,我不如也试试做个打假人,专打海参。那时候手里也有点积蓄,不怕干不好没饭吃。”
最开始,沈海一边在网上了解打假程序、法律条文,一边去各大商场溜达。看到有问题的,就买一两盒回来。先检测,再举报,然后索赔。第一次打假,在法院调解下,商家赔偿了沈海6倍货款。
“职业打假人有很多,但专门做海参的,就我一个。做了这么多年海参,有没有问题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懂海参的人来打假,基本都会赔死。”沈海对于这一点颇为自豪。
不同于一般打假人“购买样品-检测不合格-批量购买”的常规流程,出于对自己眼光的信心,沈海每次都是看准之后直接大量购买,省去了很多麻烦。
随着业务的熟练,沈海的打假范围逐渐从青岛烟台,扩展到整个山东乃至全国多个城市。
历程
有赚有赔 人身安全频遭威胁
“这五年的收入,远低于加工海参的收入。”凭借独到的眼光和认死理的精神,沈海五年来的打假还算顺利。只不过,索赔成功是一回事,能不能赚钱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算了一笔账,打假五年来,支出了一百多万,拿回了两百多万,净赚不到一百万。
2013年,沈海在南宁的一次打假,花三千多买了一盒问题海参。举报、调解、立案、一审、二审,为了这次索赔,他耗时一年多,跑了5次南宁。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商家支付了沈海8倍赔偿。“赔了两万多,都不够我5次来回的住宿和路费。”
除了维权支出大,沈海自己也有失准的时候,他曾买过两万多的“问题海参”,检测之后发现是一种新式的加工工艺,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后来那些海参被我炖了吃了,算是给我自己补补。海参质量合格,这本来就是好事,我还学到了新的知识,改善了伙食,挺好的。”
然而,沈海遇到的最大问题并不是钱,而是人身安全。
他告诉北京时间“暴风眼”,他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在广州打假时,去某行政执法部门协商解决一批问题海参,却被厂家的几个彪形大汉团团围住。
“他们说解决不了就打折我的腿,那时候我都懵了,没想到对方敢在工商局玩这个。说不害怕肯定是假的,但那时候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说了一句‘有本事你们就打折了,我也要索赔到底’”。那天,沈海挨了几拳,被推搡了几下,对方没有真的打断他的腿。
“打电话威胁的就更多了,还有说要找我家人麻烦的。”
沈海告诉北京时间“暴风眼”,家人都反对他做职业打假人,他们不理解衣食无忧的他为什么要做这个费力又危险的工作。
“这些海参造假者,不仅坑害了消费者,也会毁掉海参行业。我一直对他们十分痛恨。既然决定干这行,肯定有风险,选择了就要敢承受。”沈海说,“我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教训规避风险,最主要一条就是不私了,走司法程序。”
争议
打假人像啄木鸟 治病的同时填饱肚子
“人都是逐利的,没必要去纠结做这件事的动机,而要看它的成果。”对于职业打假人是否正义的争议,沈海认为,大众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他给北京时间“暴风眼”打个比方,“职业打假人就像是啄木鸟,把害虫捉出来,让树健康发展。然后,啄木鸟把虫子吃了填肚子。”
3月13号,一篇《“打假人”超市造假现场 面包扎孔塞头发》的报道,让很多人对打假人口诛笔伐。
沈海认为,面包塞头发这种人,他们根本不能算打假,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定义的,叫敲诈勒索。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工商、公安、食药、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拿着政府工资,从事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他们才是真正的职业打假人。但现实情况是,仅靠这些政府部门,无法完全避免假冒伪劣的存在。所以民间打假人才开始兴起。”
沈海介绍,职业打假人中有他这种生产者转行的,也有消费者、售货员甚至律师。“我们自负盈亏,自己承担风险,去做净化市场的行为,有什么问题?这不更体现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构建食品安全么?”
2016年11月13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食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干 海 参(GB 31602—2015)》正式实施,这是干海参首个国家标准。新标准明确规定,标签中应标示产品盐分含量范围,其中干海参盐分必须≤40%。
沈海说,虽然不敢说是自己的打假催生了这份国标,但肯定是有积极影响的。并且在他的诉讼影响下,山东的各大海参市场,已经不存在之前常生源、金鲁源那样盐糖含量明显超标的海参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我的打假目的已经达到了,下一步就看我自己能拿到多少收益了。济南最近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依法查处并判决。我相信最后会有一个合理的结果。”
文/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