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社论|担心“管死”共享单车是杞人忧天_北京时间

如果有企业因监管压力导致成本上升,进而出现倒闭破产的情况,根本问题在于其本身盈利能力不足,而不能把锅甩给必要的监管措施。

——本文约1337个字,阅读需2分钟

据新华社报道,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了“共享单车”如何规范发展的方方面面,比如规范停车、押金退还、单车骑行安全等。

对此,媒体普遍评价《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发展是支持的,态度是宽容的,但也有人担心:会不会到了地方上具体执行的时候,会把共享单车给“管死”。

但在北京时间(时间论微信ID:Btimelun)看来,这种忧虑说明很多人对“共享单车”还并没有真正理解,也没有看到其发展中最大的问题,更没有搞清楚政府的身份定位。

首先,所谓“共享单车”的实质,并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所谓共享经济应该是把社会闲置富余资源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共享,从而提高社会资产利用率。而“共享单车”目前的经营模式,其实是“自行车出租”业务在GPS定位技术和移动支付技术帮助下的升级,车辆均为企业购置、维护,属于典型的重资产操作,但相较于原来的“自行车租赁”行业。

那么不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一些地方政府以前的做法,实际上都不可能“管死”共享单车。因为“自行车出租”业务由来已久,没有任何地方禁止过,于是也就从根本上不可能禁止“共享单车”的出现。

此前,诸如三亚一些地方临时叫停了“共享单车”,其实主要针对的是“投放”行为而不是“租赁”行为,而这种叫停也只能是临时性的,针对的是某些企业在热点区域内过度投放的行动。

至于在区域上的限制,则应当视为一种规范的做法,而不能视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禁止。那些认为划定大片区域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进入校园、小区、景区就会把共享单车逼死的想法,本身既高估了政府执法对生活的干预能力,也低估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创造能力。可以说只要有需求,共享单车自然能找到停放的地方,而且合法。

而有一些人提出的“鼓励和支持‘共享单车’发展”的想法,则是搞错了政府的身份定位。从“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来看,政府只需要制定规则并确保执行就行了,没有任何必要去鼓励和支持,如果跟地方财政没有关系且不涉及公共利益,要求政府支持孤立某些行业根本是无理要求。

在北京时间看来,“共享单车”既不可能被政府“管死”,也完全轮不到政府“支持”,相反倒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会不会随着监管规范的加强而被暴露甚至恶化,这才是值得关注的。

目前这个行业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一家企业找到了明确的盈利模式,实现盈利就更遥远了,整个市场表面上红红火火,其实是烧钱的资本游戏。但是北京时间早就评论过,共享单车重资产操作的方式成本巨大,甚至不排除有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突然死亡”。

而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在规范的同时是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的。比如要求押金的即还即退和银行专门账户管理,等于卡死了企业构建资金池牟利的通道;再比如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提出,也为企业增加了财务成本。而重资产操作的“共享单车”企业规模越大,增加的成本也就越多,盈利压力就越重,能不能扛过来就不知道了。

但是应该明确的是,即便有企业因为监管压力导致成本上升,进而出现倒闭破产的情况,根本问题在于其本身盈利能力不足,而不能把锅甩给必要的监管措施。而在未来,只有具备足够盈利能力且经营规范的企业才能生存下来,这本身也是对市场的优化和对消费者、企业都有益的事情了。

此文系北京时间原创稿件

转载需注明出处并保留署名

投稿邮箱:pinglun@btime.com

如果有企业因监管压力导致成本上升,进而出现倒闭破产的情况,根本问题在于其本身盈利能力不足,而不能把锅甩给必要的监管措施。

——本文约1337个字,阅读需2分钟

据新华社报道,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了“共享单车”如何规范发展的方方面面,比如规范停车、押金退还、单车骑行安全等。

对此,媒体普遍评价《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发展是支持的,态度是宽容的,但也有人担心:会不会到了地方上具体执行的时候,会把共享单车给“管死”。

但在北京时间(时间论微信ID:Btimelun)看来,这种忧虑说明很多人对“共享单车”还并没有真正理解,也没有看到其发展中最大的问题,更没有搞清楚政府的身份定位。

首先,所谓“共享单车”的实质,并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所谓共享经济应该是把社会闲置富余资源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共享,从而提高社会资产利用率。而“共享单车”目前的经营模式,其实是“自行车出租”业务在GPS定位技术和移动支付技术帮助下的升级,车辆均为企业购置、维护,属于典型的重资产操作,但相较于原来的“自行车租赁”行业。

那么不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一些地方政府以前的做法,实际上都不可能“管死”共享单车。因为“自行车出租”业务由来已久,没有任何地方禁止过,于是也就从根本上不可能禁止“共享单车”的出现。

此前,诸如三亚一些地方临时叫停了“共享单车”,其实主要针对的是“投放”行为而不是“租赁”行为,而这种叫停也只能是临时性的,针对的是某些企业在热点区域内过度投放的行动。

至于在区域上的限制,则应当视为一种规范的做法,而不能视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禁止。那些认为划定大片区域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进入校园、小区、景区就会把共享单车逼死的想法,本身既高估了政府执法对生活的干预能力,也低估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创造能力。可以说只要有需求,共享单车自然能找到停放的地方,而且合法。

而有一些人提出的“鼓励和支持‘共享单车’发展”的想法,则是搞错了政府的身份定位。从“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来看,政府只需要制定规则并确保执行就行了,没有任何必要去鼓励和支持,如果跟地方财政没有关系且不涉及公共利益,要求政府支持孤立某些行业根本是无理要求。

在北京时间看来,“共享单车”既不可能被政府“管死”,也完全轮不到政府“支持”,相反倒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会不会随着监管规范的加强而被暴露甚至恶化,这才是值得关注的。

目前这个行业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一家企业找到了明确的盈利模式,实现盈利就更遥远了,整个市场表面上红红火火,其实是烧钱的资本游戏。但是北京时间早就评论过,共享单车重资产操作的方式成本巨大,甚至不排除有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突然死亡”。

而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在规范的同时是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的。比如要求押金的即还即退和银行专门账户管理,等于卡死了企业构建资金池牟利的通道;再比如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提出,也为企业增加了财务成本。而重资产操作的“共享单车”企业规模越大,增加的成本也就越多,盈利压力就越重,能不能扛过来就不知道了。

但是应该明确的是,即便有企业因为监管压力导致成本上升,进而出现倒闭破产的情况,根本问题在于其本身盈利能力不足,而不能把锅甩给必要的监管措施。而在未来,只有具备足够盈利能力且经营规范的企业才能生存下来,这本身也是对市场的优化和对消费者、企业都有益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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