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3.5元买过期包子,索赔1000元?法院:赔商品价款十倍_北京时间

近日,宜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知假买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鲁某2024年1月在某超市13.5元买了一袋某品牌叉烧包,当日已超保质期22天,其将购买过程录了下来。此外,鲁某还在另外两家商超购买了过期食品。次日,鲁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对超市作出了政处罚。后双方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商赔偿未果,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超市返还其购物款13.5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000元。

据湖南高院消息:近日,宜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知假买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职业打假人”鲁某2024年1月在某超市13.5元买了一袋某品牌叉烧包,当日已超保质期22天,其将购买过程录了下来。此外,鲁某还在另外两家商超购买了过期食品。次日,鲁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对超市作出了政处罚。后双方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商赔偿未果,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超市返还其购物款13.5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000元。

经查明,鲁某在湖南市场监管平台共有200多次类似举报投诉。其对食品安全标准及索赔程序高于一般购买者的认知能力,属于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购买索赔的法律适用主体

该类“知假买假”主体,可请求食品销售商支付惩罚性赔偿,但赔偿范围仅限其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法院综合案涉商品超出保质期时间以及鲁某购买数量、频率与日常生活标准,酌定以实付款十倍为其合理消费范围。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某超市返还鲁某鲁某购物款13.5元,并支付商品价款十倍赔偿金135元;驳回鲁某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九派新闻、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余蓉

责编:徐悦钧

近日,宜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知假买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鲁某2024年1月在某超市13.5元买了一袋某品牌叉烧包,当日已超保质期22天,其将购买过程录了下来。此外,鲁某还在另外两家商超购买了过期食品。次日,鲁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对超市作出了政处罚。后双方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商赔偿未果,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超市返还其购物款13.5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000元。

据湖南高院消息:近日,宜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知假买假”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职业打假人”鲁某2024年1月在某超市13.5元买了一袋某品牌叉烧包,当日已超保质期22天,其将购买过程录了下来。此外,鲁某还在另外两家商超购买了过期食品。次日,鲁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后对超市作出了政处罚。后双方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商赔偿未果,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超市返还其购物款13.5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款1000元。

经查明,鲁某在湖南市场监管平台共有200多次类似举报投诉。其对食品安全标准及索赔程序高于一般购买者的认知能力,属于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购买索赔的法律适用主体

该类“知假买假”主体,可请求食品销售商支付惩罚性赔偿,但赔偿范围仅限其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法院综合案涉商品超出保质期时间以及鲁某购买数量、频率与日常生活标准,酌定以实付款十倍为其合理消费范围。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某超市返还鲁某鲁某购物款13.5元,并支付商品价款十倍赔偿金135元;驳回鲁某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九派新闻、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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