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隐情?潘长江起诉“灌醉茅台董事长”事件造谣者,后者深夜回应_北京时间

另有隐情?潘长江起诉“灌醉茅台董事长”事件造谣者,后者深夜回应

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明确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

另有隐情?潘长江起诉“灌醉茅台董事长”事件造谣者,后者深夜回应

时隔半个多月,知名小品演员潘长江“直播卖酒”一事再起争端。

4月6日,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针对此前潘长江被报道“和茅台董事长认识……把他灌醉了拿到定价权”一事,宣布正式起诉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下称“每日经济新闻”)。随后,潘长江本人也转发该条动态,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不过,当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也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已注意到4月6日在社交媒体和部分自媒体上,出现大量“潘长江起诉直播事件造谣者”的信息。上述信息对该社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该社也保留对相关不实信息发布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还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已经在3月16日提交了潘长江在3月1日“潘叔酒水主题专场”直播中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材料,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已提起诉讼

双方的争执起源于潘长江在今年3月初的一场酒水专场直播。

公开资料显示,每日经济新闻曾在3月15日发布报道表示:在潘长江的直播中,他宣称茅台虎年生肖酒原价是4万多元(一箱)折合6600多元/瓶。实际上,茅台虎年生肖酒的价格颇为透明,市场价在4500元/瓶左右。而潘长江直播中的该酒折合4799元/瓶,即使他卖所谓的“优惠价”依然能从中赚得不少钱。

此外,4月6日,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了几张由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潘长江直播卖酒相关内容截图,如标题为“‘我和茅台董事长认识十几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明星卖酒水很深:市场价4500元一瓶的酒,直播间优惠价4799元”的稿件。此外,还有以每日经济新闻为主持人的新浪微博话题#潘长江涉嫌虚假宣传卖酒#,截图内容显示,该微博话题阅读次数5亿,讨论次数2.5万,发布媒体121家。

图源:潘长江微博截图

与此同时,潘长江方委托律师还发文表示,每日经济新闻官方消息称潘长江先生在直播中说“我和茅台董事长认识十几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让他签合同给我定价权”,相关言论迅速被转载、扩散,已严重损害了潘长江先生的名誉,客观上降低了潘长江先生的社会评价。

据悉,事件发生后,潘长江团队第一时间与每日经济新闻取得联系,并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但时至今日对方迟迟未公开道歉。为此,针对每日经济新闻上述涉嫌侵权的行为,潘长江已委托律师正式提起诉讼。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的微博图片显示,相关诉讼提请日期为4月2日,状态为“待审核”。

这与潘长江今年3月15日对外接受采访回应该事件时的言论一致。彼时,潘长江否认直播卖酒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表示会对一切不实谣言都会交给律师团队一一处理,不能让任何网络暴力行为逍遥法外。

直播带货投诉激增

在潘长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背后,是直播带货行业的乱象频出。近年来,直播带货呈井喷发展势态,各路明星也纷纷加入。不过,在带货能力较强的明星们主动为行业背书的同时,直播带货行业正成为消费者新的投诉热点。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热线共受理有关直播带货消费者投诉2026件,比2020年受理投诉数量1021件增加了98.43%。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比为31.64%。就在4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也显示,直播带货等新消费领域投诉正逐渐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值得高度关注。

“直播行业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消费形态,其选品、营销、售后等环节均完全不同于以往,目前尚缺一套完善为其量身定制、符合实际的行业监管体系。” 电商分析师蔡炳贞对时间财经表示。

在此背景下,监管正持续发力。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明确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的同时,也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而在更早之前的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称《规定》)正式实施,针对直播平台责任不清、格式合同侵权、无理由退货适用等网络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在对《规定》进行解读时表示,实践中,直播带货主播通过对潜在消费者的允诺和商品描述,形成消费者信赖基础进而促成交易。相应的,主播负有相关注意义务,既要在直播过程中及时向消费者公示商品销售方信息,避免产生网络直播营销中实际销售主体辨识不清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直播陈述内容,如果存在虚假宣传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

另有隐情?潘长江起诉“灌醉茅台董事长”事件造谣者,后者深夜回应

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明确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

另有隐情?潘长江起诉“灌醉茅台董事长”事件造谣者,后者深夜回应

时隔半个多月,知名小品演员潘长江“直播卖酒”一事再起争端。

4月6日,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针对此前潘长江被报道“和茅台董事长认识……把他灌醉了拿到定价权”一事,宣布正式起诉成都每日经济新闻社有限公司(下称“每日经济新闻”)。随后,潘长江本人也转发该条动态,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不过,当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也在官网发布声明称,已注意到4月6日在社交媒体和部分自媒体上,出现大量“潘长江起诉直播事件造谣者”的信息。上述信息对该社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该社也保留对相关不实信息发布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还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已经在3月16日提交了潘长江在3月1日“潘叔酒水主题专场”直播中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材料,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已提起诉讼

双方的争执起源于潘长江在今年3月初的一场酒水专场直播。

公开资料显示,每日经济新闻曾在3月15日发布报道表示:在潘长江的直播中,他宣称茅台虎年生肖酒原价是4万多元(一箱)折合6600多元/瓶。实际上,茅台虎年生肖酒的价格颇为透明,市场价在4500元/瓶左右。而潘长江直播中的该酒折合4799元/瓶,即使他卖所谓的“优惠价”依然能从中赚得不少钱。

此外,4月6日,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了几张由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潘长江直播卖酒相关内容截图,如标题为“‘我和茅台董事长认识十几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明星卖酒水很深:市场价4500元一瓶的酒,直播间优惠价4799元”的稿件。此外,还有以每日经济新闻为主持人的新浪微博话题#潘长江涉嫌虚假宣传卖酒#,截图内容显示,该微博话题阅读次数5亿,讨论次数2.5万,发布媒体121家。

图源:潘长江微博截图

与此同时,潘长江方委托律师还发文表示,每日经济新闻官方消息称潘长江先生在直播中说“我和茅台董事长认识十几年了,昨晚把他灌醉了,让他签合同给我定价权”,相关言论迅速被转载、扩散,已严重损害了潘长江先生的名誉,客观上降低了潘长江先生的社会评价。

据悉,事件发生后,潘长江团队第一时间与每日经济新闻取得联系,并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但时至今日对方迟迟未公开道歉。为此,针对每日经济新闻上述涉嫌侵权的行为,潘长江已委托律师正式提起诉讼。潘长江方委托律师发布的微博图片显示,相关诉讼提请日期为4月2日,状态为“待审核”。

这与潘长江今年3月15日对外接受采访回应该事件时的言论一致。彼时,潘长江否认直播卖酒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表示会对一切不实谣言都会交给律师团队一一处理,不能让任何网络暴力行为逍遥法外。

直播带货投诉激增

在潘长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背后,是直播带货行业的乱象频出。近年来,直播带货呈井喷发展势态,各路明星也纷纷加入。不过,在带货能力较强的明星们主动为行业背书的同时,直播带货行业正成为消费者新的投诉热点。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热线共受理有关直播带货消费者投诉2026件,比2020年受理投诉数量1021件增加了98.43%。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占比为31.64%。就在4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也显示,直播带货等新消费领域投诉正逐渐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值得高度关注。

“直播行业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的消费形态,其选品、营销、售后等环节均完全不同于以往,目前尚缺一套完善为其量身定制、符合实际的行业监管体系。” 电商分析师蔡炳贞对时间财经表示。

在此背景下,监管正持续发力。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偷逃缴纳税款、带货营销不规范等问题,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明确网络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的同时,也提出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而在更早之前的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称《规定》)正式实施,针对直播平台责任不清、格式合同侵权、无理由退货适用等网络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在对《规定》进行解读时表示,实践中,直播带货主播通过对潜在消费者的允诺和商品描述,形成消费者信赖基础进而促成交易。相应的,主播负有相关注意义务,既要在直播过程中及时向消费者公示商品销售方信息,避免产生网络直播营销中实际销售主体辨识不清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直播陈述内容,如果存在虚假宣传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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