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42元㎡/月,1283套公租房面向丰台区登记配租!_北京时间

最低42元㎡/月,1283套公租房面向丰台区登记配租!

近日,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将丰台12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最低42元㎡/月,1283套公租房面向丰台区登记配租!

近日,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将丰台12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2个,房源共计1283套。其中,大套型818套,中套型137套,小套型328套。

配租对象:2024年12月9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网上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00—2024年12月20日17:00。

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排序规则: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登记标准: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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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将丰台12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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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将丰台12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2个,房源共计1283套。其中,大套型818套,中套型137套,小套型328套。

配租对象:2024年12月9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网上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00—2024年12月20日17:00。

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排序规则: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登记标准: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最低42元㎡/月,1283套公租房面向丰台区登记配租!

A- A+ 2024-12-11 21:18:59  784次浏览  作者头像 第一房产

近日,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现将丰台12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2个,房源共计1283套。其中,大套型818套,中套型137套,小套型328套。

配租对象:2024年12月9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网上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10:00—2024年12月20日17:00。

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排序规则: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登记标准: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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